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通知

2024-07-25
【字体:

各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园区等社会性机构

按照《临汾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通知》,为做好我市2024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壮大乡村人才队伍,现就遴选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总则

可优选以往农民培育效果好的培育机构承担任务;鼓励优质教育培育机构长期稳定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按照机构申请、县级申报、市级审定并向社会公布、省级备案的程序确定培育机构。鼓励涉农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培育机构和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园区等社会性机构承担培育任务并有偿参与实训、观摩、人才使用等培育环节。

、申报条件 

1.具备基本条件。推荐的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包括农业类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没有不

良记录(以经营执照为准)。

2.热衷培训事业。愿意承担农民教育培训任务,主动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农民培训各项政策规定。

3.保障条件良好。有固定的教学办公场所、完备的教学设施、配套的实训条件。具有承接单期50人培训班的能力

4.管理水平较高。培训机构负责人综合素质较高,热爱农业,有共赢发展理念,愿意为农民创业兴业提供优质服务。管理人员分工明确,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较高的管理水准。

5.规章制度健全。建立了日常管理制度、培训工作规范、跟踪服务流程等。

6.带动能力较强。学员通过机构的培训、跟踪服务等,创业兴业能力明显提升,种养效益明显提高,在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申报要求

1.严格遴选程序:按照机构申请、县级报、市级审定并向社会公布、省级备案的程序确定培训机构。临汾市农业农村局将委托代理机构根据推荐情况进行审核,对条件不达标或以往培训效果不好的机构进行淘汰。

2.需提供资料:机构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情况、保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证明材料(包括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报送时间:20248118:00前

4.报送地址霍州农业农村局农业股

联系人:史泽民

联系方式:0357-5600123 

   箱:hzsnyncj@163.com

霍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5日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07003720号  网站标识码:141082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660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