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霍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标准站建设实施主体的公告

2025-01-17
【字体:

根据霍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霍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霍政发20248要求为推进霍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标准化建设需在霍州市建设一座满足配送服务本市区域级标准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面向社会遴选霍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标准站建设项目实施主体,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参加遴选主体应为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具备燃气经营资质和丰富管理经验的企业。

(一)申请参加遴选的主体遴选前要准备相关证件、土地使用权证明、燃气经营许可证等资料;

(二)申请人要提供按规模要求所需从业人员的相关从业资格证明,确保充装标准站建设任务按照省、市政府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三)具备建设五级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标准站的20亩自有土地,原则上不得为租赁土地(租赁期超过 20 年的除外);

(四)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标准站建设可行性分析,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和进度安排组织实施,确保按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五)未被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六)能够接受燃气主管部门等管理部门的监管。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

自主申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应于 2025 117日至123日到市住建局提交报名申请材料(所有书面材料盖章件及相关材料汇编胶装成册,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02512317时起不接受报名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使用权证明、企业信用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等。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即为有效申请人,方能参加后续遴选活动。

(二)遴选

市住建局根据申请情况,择优选取。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由我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组成评审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有效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实施主体候选企业。若通过资格审核的有效申请人仅有一家企业的,该有效申请人拟定为标准站实施主体候选企业;若通过资格审核的有效申请人为两家及两家以上企业的,通过遴选评审选取排名第一位的有效申请人拟定为标准站实施主体候选企业。

(三)公示

市住建局将对申报企业提交的材料严格审核,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按照严格条件、择优认定的原则确定实施主体。我局向最终确认的实施主体发放确认通知书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霍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成鹏毅  联系电话:0357-3495441

  :霍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标准站建设实施主体

名登记申请表

附件

霍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标准站建设

实施主体报名登记申请表

申请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霍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标准站建设项目

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

     月     日

                                  申请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07003720号  网站标识码:141082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660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