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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通知

202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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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园区等社会性机构:

按照《临汾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通知》,为做好我市2025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壮大乡村人才队伍,现就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总则

可优选以往农民培育效果好的培育机构承担任务,或通过招标等形式遴选培育机构。鼓励优质教育培育机构长期稳定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按照机构申请、县级申报、市级审定并向社会公布、省级备案的程序确定培育机构。各地统筹整合涉农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培育机构和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园区等社会性机构承担培育任务并有偿参与实训、观摩、人才使用等培育环节。原则上承担培训任务机构不超过4个。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基本条件

推荐的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 主营业务包括农业类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等,无不良记 录(以经营执照为准)。

(二)热衷培训事业

愿意承担农民教育培训任务,主动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 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农民培训各项政策规定。

(三)保障条件良好

有固定的教学办公场所、完备的教学设施、配套的实训 条件,满足集中封闭式培训需求,杜绝临时租赁或拼凑场地, 确保培训环境稳定。具有承接单期50人培训班的能力。

(四)管理水平较高

具有一支素质优良、技术先进、专业齐备、实践经验丰 富且相对稳定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并履 行相关师资聘任手续。聘请农业及培育相关系列高级职称占师资总人数不少于50%。管理人员团队不少于5人,能够为培育班次配备专职班主任。

(五)规章制度健全

建立了日常管理制度、培训工作规范、跟踪服务流程等。

(六)带动能力较强

学员通过机构的培训、跟踪服务等,创业兴业能力明显 提升,种养效益明显提高,在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发挥积 极作用。

(七)负面清单清零

近三年不存在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不良诚信记录,以 及资金使用违规问题等负面清单情况,由农业农村局出具证明材料。

、申报要求

1.严格遴选程序:按照机构申请、县级推荐、市级审定并向社会公布、省级备案的程序确定培训机构。

2.需提供资料:临汾市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书;证明材料(包括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师资及管理团队聘用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材料一式三份。

3.报送时间:202542018:00前

4.报送地址霍州农业农村局农业股(开元街与永康南路交叉口二楼)

联系电话0357-5600123

   箱:hzsnyncj@163.com

  霍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9日

附件:临汾市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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