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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园区等社会性机构:
按照《临汾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通知》,为做好我市2025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壮大乡村人才队伍,现就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总则
可优选以往农民培育效果好的培育机构承担任务,或通过招标等形式遴选培育机构。鼓励优质教育培育机构长期稳定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按照机构申请、县级申报、市级审定并向社会公布、省级备案的程序确定培育机构。各地统筹整合涉农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培育机构和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园区等社会性机构承担培育任务并有偿参与实训、观摩、人才使用等培育环节。原则上承担培训任务机构不超过4个。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基本条件
推荐的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 主营业务包括农业类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等,无不良记 录(以经营执照为准)。
(二)热衷培训事业
愿意承担农民教育培训任务,主动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 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农民培训各项政策规定。
(三)保障条件良好
有固定的教学办公场所、完备的教学设施、配套的实训 条件,满足集中封闭式培训需求,杜绝临时租赁或拼凑场地, 确保培训环境稳定。具有承接单期50人培训班的能力。
(四)管理水平较高
具有一支素质优良、技术先进、专业齐备、实践经验丰 富且相对稳定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并履 行相关师资聘任手续。聘请农业及培育相关系列高级职称占师资总人数不少于50%。管理人员团队不少于5人,能够为培育班次配备专职班主任。
(五)规章制度健全
建立了日常管理制度、培训工作规范、跟踪服务流程等。
(六)带动能力较强
学员通过机构的培训、跟踪服务等,创业兴业能力明显 提升,种养效益明显提高,在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发挥积 极作用。
(七)负面清单清零
近三年不存在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不良诚信记录,以 及资金使用违规问题等负面清单情况,由农业农村局出具证明材料。
三、申报要求
1.严格遴选程序:按照机构申请、县级推荐、市级审定并向社会公布、省级备案的程序确定培训机构。
2.需提供资料:临汾市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书;证明材料(包括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师资及管理团队聘用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材料一式三份。
3.报送时间:2025年4月20日18:00前
4.报送地址:霍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股(开元街与永康南路交叉口二楼)
联系电话:0357-5600123
邮 箱:hzsnyncj@163.com
霍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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