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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霍州市圆梦婚姻中介服务有限公司等152户企业连续2年以上(含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上述行为构成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所列的违法行为。
在无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的情况下,本局于2025年10月23日通过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听证公告》,并附霍州市2025年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的权利。上述企业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未要求听证。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决定对上述企业的营业执照予以吊销。
因上述企业无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视为送达。上述企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霍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洪洞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依法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算,清算结束后依法办理注销登记。若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我局将依法查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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