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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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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霍州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与要求、临汾市委“1343”工作思路以及霍州市委1.18思路和“办好三件大事”的工作部署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放管服效”等重改革,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

一、坚持“关键少数”引领,全力推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认真履职尽责,全面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雁市长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对重要文件多次作出批示,提出指导意见,切实发挥了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关键少数”表率引领作用。一是带头学法用法。市政府党组坚持每季度学法,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关于法治建设的制度文件等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统筹安排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全局工作重要议程,坚持法治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在市委经济工作会、人民代表大会、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政府常务会议等多种会议上,认真部署落实。三是专题研究推进。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专门听取法治建设专项工作汇报,强调要坚持以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霍州为目标,围绕服务“1·18”思路和“举全市之力办好三件大事”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政府坚持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周密部署2020年法治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制定了《2020年霍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联合下发,在年度履职任务清单中逐项指定具体牵头和承办部门。出台《霍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确定了年度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事项,落实部门分工,拧紧责任链条,明确目标要求。

(三)强化考核评议,做到“述法”“履职”一体推进。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和部门绩效考评指标。市长带头述法,政府工作部门及其领导班子全部进行述职述法。市委考核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考核细则,明确了法治建设各项指标的具体查验项目。同时,抽调专人组成7个考核评议小组,对全市58个市直单位的法治建设推进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考核,将履职成效评价和评定考核等次结果有效运用,以一定权重纳入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法治建设指标分值,按照优秀一般差确定考核等次,有力地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坚持目标导向,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落实 

2020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收官之年。我市紧盯《纲要》“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总体目标,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市政府党组会议都要专门听取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出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都亲自组织研究解决,确保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按时向市委、市人大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实现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的常态化。认真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共办理行政应诉10件,法院审结8件。

(二)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制定出台了《霍州市政府工作规则》、《霍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明确政府法律顾问和“两委员一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和重大决策专题会议,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等“三重一大”事项,都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今年以来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各类重大事项50余件。落实决策公开制度,通过政府网站、电视、报刊等形式,对政府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大额资金拨付、重点项目招标、政府集中采购、部门权责清单、日常政务办理情况等信息进行及时公示公开,并设立了市长信箱,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认真解答群众疑问,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5名专职律师组成政府法律顾问团,全年共审查政府重点项目合同21件,参与行政诉讼10余件。

(三)聚焦三项制度,推进重点领域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三项制度“,加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全市行政执法单位都制定出台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全市187名申领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的人员通过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进行了信息采集,177名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参加了公共法律知识统一线上考试,组织开展了全市行政执法证件清理、申领和换发工作。深入推进全市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文化市场“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明确了环境保护、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农业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主要职责,合理设定了内设机构,科学核定了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进一步提升了全市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扎实做好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领域法治保障工作,整合全市法律服务资源,制定出台了《关于为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的行动方案》。

(四)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深化行政机关建设及行政权力监督。持续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将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民法典》的学习纳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个党支部主题党日、市委党校主题教育班的学习内容。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工作机制,组织全市50余家市直单位负责人参加工伤认定案件庭审活动,增强了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法治观念。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通过以会代训、专题培训、集中轮训等方式,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各项规定,持续优化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等工作流程,对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进行前置审查并及时报备。2020年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强化执法监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更新各类政务信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依据、流程、材料、时限网上全公开,推动企业、群众办一件事“一次进件、一路畅通、一次办结”,进一步提高了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五)服务全市大局,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严格健全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不断加强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组织开展“防风险、保平安、促发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司法所协助基层政府指导人民调解组织摸排纠纷线索194条,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3件。组织律师参与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在星硕律师事务所设立一个律师调解工作室,秉着依法调解、平等自愿、调解中立、有效对接的原则,共调解案件5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及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引深“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近期对157个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了充实调整。组织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今年以来共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3245人次,满意率达100%。提供精准法律援助。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共为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4件。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动督察问题后续整改 

我市将全面依法治省督察反馈问题后续整改作为做好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任务,以问题为导向,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一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大调研”活动。我市各部门各单位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深刻剖析、认真分析本部门本单位在法治政府建设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与全市经济发展融合推进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在此基础上,市司法局牵头完成了《霍州市法治政府建设短板情况分析报告》。二是全力抓紧抓实抓好整改工作。对照中央实地督察反馈的法治政府建设7方面27个问题,我市坚持“当下改、长久立”,制定下发了《霍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计划》,明确了27项整改举措,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整改计划认真进行整改,分析原因,找准措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今年,我市专门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列入了专项督察和责任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回顾过去,我市虽然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法治观念有待加强。少数领导和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有重执法轻普法的倾向,“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依法行政工作有待加强。专业性法治人才队伍力量不足,极个别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不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偶有发生,辅助人员(临时工)执法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法治宣传有待加强。个别单位法治宣传习惯搞讲座、做试卷、发传单等简单传统手段,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高质量的普法宣传措施和形式较少在针对偏远山区、文化层次低的群众法治宣传等方面还存在短板,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还需进一步延伸。

下一步,市政府将继续夯实法治建设责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霍州“转型蹚新路”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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