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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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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霍州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山西省及临汾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平安霍州建设,为建设幸福美丽新霍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持把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霍州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和长期坚持的重大任务,全市动员,全民参与,全力推进。一是统筹安排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全局工作重要议程,坚持法治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在三干会、人民代表大会、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政府常务会议等多种会议上,认真部署落实。并结合实际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制定具体考核指标,提高考核权重,全力推动政府法制工作进展。二是层层落实责任。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要求各乡镇、街道办、相关部门也成立法治建设领导组,严格履行乡镇、部门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各负其责、各尽其责的工作局面,确保责任传导到位,任务落实到人。三是及时研究工作。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在政府常务会议、法治建设专题会议中,及时研究和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是注重机构建设。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落实法制机构建设各项措施,充分发挥法制机构作用。成立了刑事辩护全覆盖领导小组,6名执业律师进入刑辩律师库,自刑辩全覆盖工作开展以来,共指派刑事辩护44件,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46人次。积极发挥法律服务机构作用,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9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2800余人次,开展各种形式法律援助宣传活动10余次。

(二)规范程序,依法决策。依照制定出台的《霍州市政府工作规则》、《霍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明确政府法制办、法律顾问和“两委员一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和重大决策专题会议,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一是规范决策程序。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等“三重一大”事项,都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2019年以来共召开政府常务会议11次,研究各项重大事项130余件,真正做到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规范决策。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对决策程序、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把关。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5名专职律师组成政府法律顾问团,全年共审查政府重点项目合同9件,参与行政诉讼6件。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文件制定及合法性审查、依法行政、行政应诉等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通过政府网站、电视、报刊等形式,对政府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大额资金拨付、重点项目招标、政府集中采购、部门权责清单、日常政务办理情况等信息进行及时公示公开,并设立了市长信箱,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认真解答群众疑问,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深化改革,转变职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行政执法管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简政放权。按照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严格执行“两集中、两到位”和“首席审批员”制度,全年办结各类审批服务事项6950件,办结率达95%。推进依法治市。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加快创建法治示范市,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

(四)健全机制,强化监管。督促引领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管,接受监督,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一是强化队伍监管。通过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建立行风政风监督员、设立依法行政监测点等形式,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市政府网站设立了市长信箱,及时接受群众咨询,回应社会关注。认真承接和办理省长信箱、临汾市长热线转发的群众来信来电,共回复和办理群众诉求300余件。二是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汇报工作,认真接受人大代表质询,虚心听取政协委员建议。按照市人大、市政协要求,及时汇报资源配置、工程招标、政府采购、资金分配、项目推进、重点工作等方面推进情况。今年以来,共办结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54件,政协提案88件。三是依法化解矛盾。严格执行“三三”信访工作机制,继续推行领导包案、固定接访、带案下访等制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发挥乡村两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的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五)强化宣传,提升能力。坚持把政府系统学法用法作为推进法治霍州建设的基础和关键,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一是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定了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政府领导先后学习了10余部法律法规,并邀请专家教授对全市领导干部进行法制培训,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定期培训和部门自行组织培训等形式,不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培训执法人员1600余人次,确保执法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业务水平。三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利用法制宣传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特定节日,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在电视台和政府网站,开设了法制宣传专栏,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和用法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全年共制作播出普法专题栏目44期,发送普法短讯3000多条次。同时,有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建立完善档案资料,加强服刑人员管控、教育与帮扶,进一步提高了教育矫正工作水平,提升了社区服刑人员就学就业水平,增强了他们融入社会的信心和能力。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0人,组织社区服务160余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今年以来,虽然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法治理念还没有普遍树立。个别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少数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淡薄、法治观念不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随意执法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工作力量薄弱。主要表现在执法队伍还需加强,个别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有待提升。三是在推进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方面,仍需努力探索,积累经验,加快完善,进一步提高效能,优化发展环境。

三、2020年工作打算

1.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工作力度。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健全考核奖惩制度,教育和督促政府系统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切实把法治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常抓不懈。二是加大考核力度。将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到基层,分解到一线,并把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镇、各部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三是增强工作力量。一方面,督促各乡镇(办)、部门健全自身法制机构。另一方面,培养和招录有素质有能力的执法人员,优化执法队伍,不断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2.深入宣传教育,增强法治观念。一是认真贯彻实行“谁执法谁普法”,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二是突出宣教重点。以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为重点,以法治意识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预防青少年犯罪等为主要内容,切实做好重点人群的法制培训。结合群众需求,大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建设、招商引资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等平台和新媒体的作用,加强和改进法制宣传。

3.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督促各乡镇(办)、各部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和法律顾问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法律顾问组的参谋、助手作用,促进决策科学。二是规范部门执法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及时梳理公布各自的执法依据和执法权限。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强化纠错问责。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法院司法监督,规范引导新闻媒体监督,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肃处理违法乱纪行为,逐步构建监督有力、追责有力、执行有力的内部纠错机制。

总之,法治建设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不能一蹴而就,只能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探索。今后的工作中,市政府将结合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把依法行政贯穿到政府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推进法治霍州建设,创建全国平安县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霍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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