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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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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霍州市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阅览并下载(www.huozhou.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霍州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科联系(地址:霍州市开元街政府大楼412房间;邮编:031400;电话:0357—5628816;电子邮箱:hzzfxxgkk@163.com)。

    一、概述

    2015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临汾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制度、深化公开内容、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具体来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协调

    霍州市政府办2015年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科,调整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从人员配备、优化公开载体等方面入手,在升级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载体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载体建设,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同时,进一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联络人员,务求强化责任,分工具体,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作网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健全工作制度

    我市将完善制度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条例》实施以来的工作实践,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类文件的保密审查制度,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登记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目录指南、检索目录编制、年报编制等制度,专门制定了政府信息的内容管理发布流程,根据政府信息的不同性质,按照分级审核的原则,确定相应的管理发布流程。并按要求上报《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保障,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加大公开力度

    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从而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围绕信息公开重点,继续加大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安全生产、招投标、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等公开力度,逐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四)强化监督检查

    2015年,我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各乡(镇)、街道办,市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分排名,增强了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各乡(镇)、街道办,市直各部门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全部在网上公开,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按照《条例》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据统计,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25条(本级政府共发布信息875条,各乡(镇)、街道办及市直部门共发布55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58条,占4.1%;政策法规类信息 92条,占6.5%;工作动态类943条,占66.1%;决策信息类37条,占2.6%;行政职权类295条,占20.7%。     

   (二)主动公开采取的措施    
      我市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主动公开。为了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市充分发挥政府网站、霍州广电中心电视台及网站、《今日霍州》报等多种公开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同时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加强了信息公开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订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       

  三、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贯彻落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45号)要求,我市制订了《霍州市政府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分工,对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进行全面落实。在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就业、财政审计、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价格和收费、信用等领域信息公开的同时,重点推进以下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1.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我市由市编办牵头在政府网站公开了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对上级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承接、清理、规范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二是加大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全市各有关部门按要求全面加强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申请等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文广新局、卫生局、食药监局等部门加大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等。

    2.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由市财政局牵头,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三公经费公开力度,不断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在财政决算、部门决算公开方面:全市各部门2014年财政决算、2015年部门财政预算已全部在政府网站公开,共计175条。部门预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并具体到功能科目类、转、项。按照省、市要求,审计部门继续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3.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我市在征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都通过霍州电视台、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4.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我市在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大力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包括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

5.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及时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市民政局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按期、就近免试入学。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有关规定,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做好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和结果、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切实维护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秩序。  

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市卫生局牵头做好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    

6.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市国资委牵头对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等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公开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变动信息。     

7.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由市环境保护局牵头,我市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做好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工作。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    

8.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
  9.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我市加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制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推动服务、收费等事项公开。建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方便企业和公众选择。推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市未接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五、咨询处理情况

    全市共有3376人次通过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网上咨询政府信息有关事项,其中市本级接受群众咨询184人次。咨询内容涉及住房建设、社会保障、公务员招考、拆迁补偿、教育收费、医疗救助、职称考试、计划生育政策、畜牧养殖扶持、食品药品监管、行政许可、各类证件办理程序等,被咨询部门对群众的各类咨询都做到了及时答复,答复率100%,达到群众满意的程度。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全市未接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全市用于网站建设、设备购置、信息更新、各单位公开平台建设、印制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资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以及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费用支出总计12万余元。目前我市还没进行任何收费。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市直部门仍存在工作队伍不稳定、没有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公开内容不及时、发布格式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基层经费得不到及时保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结果的奖优罚劣力度有待提高。四是市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   

(二)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公告栏、网站、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对《条例》进行深入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引导群众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正确运用《条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专题讲座、网上互动交流等多种形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对全市范围内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和监督,重点是深入全面组织落实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的单位予以督促,对信息公开主动、及时的单位予以鼓励,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全面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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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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