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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财政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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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财政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对职权范围内的应公开事项全部在政府或部门网站进行了公开。现将年度报告如下:

    一、概述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财政改革、重点任务、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坚持依法依规、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着力打造阳光财政、法治财政、廉洁财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霍州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霍州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为确保党和政府的支农惠农政策得到落实,我们协同市检察院,大力推进“阳光百姓工程”,通过定期将各项涉农政策、资金进行电子录入,借力“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平台,真正使涉农资金在阳光下晾晒,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涉农服务在阳光下开展,实现了涉农资金的精准监管。2017年公开的涉农资金主要包括农村地质灾害治理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各类农业保险资金、水利维修资金、畜牧业相关补贴资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各类扶贫资金、林业相关补贴、“一事一议”公益性项目财政补贴、农村低保资金等72项。

    三、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财政预决算公开制度要求,我们在霍州市政府网站开辟了“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对霍州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霍州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全市123家一级预算单位的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2016年度部门决算进行了全面公开,同时,各级各部门“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也进行了公开,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力打造阳光财政。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此类情况。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7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政府信息无支出经费,无收费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方法和形式还不够多样化。二是个别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信息公开的有关制度理解不够深。

改进措施:一要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方法和形式,最大限度地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和形式,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全面、客观、公正地向社会公开。二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广大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认识和理解,便于在工作中自觉贯彻落实。

霍州市财政局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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