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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财政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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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我局主动公开信息,积极规范公开流程加强财政宣传等措施,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并指定专人管理,内容定期更新,同时,对市政府财政预决算公开网站栏目进行优化2020在霍州政府网上公开信息234,其中:在财政预决算领域,预算信息公开78条,决算信息公开133条;转发山西省、临汾市关于收费目录、减税降费、票据改革等文件通知16条;其他财政宣传信息有7条。二是范公开流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工作要求,一般信息公开由分管领导审核,重大信息公开由分管领导审后报局长审核,努力做到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制度健全。三是加强财政宣传。加强与文明霍州、今日霍州等媒体部门的联系,发表稿件7篇,进一步提升财政宣传的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3

13.53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群众的需求和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加大重点领域的财政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公开流程,完善公开制度,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水平。针对这些问题,2021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抓手,带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全方位提升;二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干部信息公开、解读宣传财政政策的能力,让更多的群众关心、理解、支持财政工作,推动我市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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