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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财政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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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主动公开信息、规范公开流程、强化财政宣传等举措,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一是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并指定专人管理,内容定期更新,同时,对市政府财政预决算公开网站栏目进行优化。2024年在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313条,其中:在财政预决算领域,预算信息公开154条,决算信息公开146条;转发山西省、临汾市关于收费目录、减税降费、票据改革等文件通知13条。二是规范公开流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管理办法等制度。遵循“先审查、后公开”与“一事一审”原则,一般信息公开由分管领导审核,重大信息公开则先由分管领导初审,再报局长审核,力求做到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制度健全。三是加强财政宣传。加强与霍州融媒等媒体部门的联系,进一步提升财政宣传的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 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有一定成果,但对照群众需求与期望,仍存差距。信息公开质量待提高,主要体现在:部分关键领域财政信息公开深度不足、精准度欠缺,公开流程尚不够优化针对这些问题,2025 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与深度,创新公开形式,以深化重点领域财政信息公开为突破口,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团队建设,定期组织专业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解读能力与信息公开素养,增进群众对财政政策的知晓度与认同感,助力财政工作迈向新高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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