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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改革政府管理方式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市林业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总体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2020年,市林业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不断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促进了政府公信力的提升。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分管负责人具体指导、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各股(室)按职责要求分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制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建设(交通)系统相关政策法规、人事任免、财务信息、规划计划、重点项目、建设动态等。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度,市林业局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也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建议提案复文公开情况。市林业局全年未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公开目录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类别。除在霍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之外,我局还通过林业简报、市委市政府信息发布、新闻媒体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作为信息公开的必要补充。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未收到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向市林业局提出林业方面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足、覆盖面不广;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等。结合以上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化、日常化和制度化的工作,严格按照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保证网络公开为主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推介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扩大信息覆盖面。
三是规范程序,严格发布。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明确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避免互相推诿、遗漏信息等情况的发生。
四是加大培训,提升质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使干部在思想上充分重视信息公开,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霍州市林业局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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