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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能源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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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霍州市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主动公开意识,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做好各类能源信息更新及发布,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处理相关舆论事件时,事中事后处理公开公正透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上,我局有专门联络员在平台上就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整个过程全面的公开化、透明化,将群众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在舆情处理中我们快速反应及时回应。积极坦诚地解决问题,及时妥善地处理各种疑问和问题。例如在2023年12月21日,接到“社情民情舆情事项交办单”关于网民反映霍州清洁煤质量问题的情况,我能源局高度重视,立即派副局长带队到网民家现场查看,与网民沟通交流,经过座谈交流,网民理解了供应洁净煤质量指标,了解引供应的洁净煤燃烧特性。很好地处理了群众关心的事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

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加强学习,抓好人员培训,提高主动公开意识,不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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