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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最基本要求,健全机制,拓宽渠道,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动全局整体工作提高。
(一)概述
一是领导重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牵头,相关股室和各基层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各单位的职能职责,各单位分别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并取得较好成绩。
二是机制健全。一是制定了《政务舆情联动制度》《政务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和《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等制度,同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等配套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二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三是明确工作职责。由办公室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更新,并由专人跟踪与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有关的网络舆情并及时进行疏导澄清,及时回复网友咨询、更新动态信息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三是提高认识,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结合起来,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把便民利民作为公开的基本要求,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赢得人民群众广泛支持。
四是坚持与时俱进,加大政务公开改革创新的力度。在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政府公报、公开指南等政务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大力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开形式,重点抓好政府门户网站和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政务公开的形式更加丰富。同时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和方法,加强与群众的互动。
五是广泛宣传教育,让政务公开理念深入人心。通过在新闻媒体刊登或播发政务公开文稿、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央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决策和部署,政务公开的有效做法和经验,以及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的实际成效。抓住《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等重要时机,积极组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切实加强培训工作,在指导工作的同时又宣传了政务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公开了各类政府信息144条,其中 :行政处罚信息114条,行政强制13条;政府集中采购信息2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16条。
我局明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包括 1、机构职能。内容包括内设机构及职能职责、领导分工等; 2、规范性文件。内容包括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同监督管理、广告监督管理等; 3、办事指南。内容包括企业年度检验、消费者申(投)诉流程等; 4、公示公告。内容包括消费维权信息、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统计信息等等; 5、工作动态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规章规范性情况
本年度没有规章、规范性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
本年度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政府公开信息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也没有接到相关投诉。
(七)政府集中采购情况
本年度我局2项集中采购,共计849000元。
(八)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情况
行政处罚2020年度143项,比2019年度减少29项。行政强制2020年度13项,比2019年度减少54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16 | 0 | 143 | |
行政强制 | 36 | 0 | 67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8490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虽然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已取得一定进展,但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不能完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需要;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
改进措施:一是做好群众的调研工作,了解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群众的监督。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途径,加大网络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形式,进一步强调公民参与意识,同时也对政府信息进行监督。 三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和学习力度,及时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和经验,充分发挥其作用,对保密信息进行分类,进一步把握“公开”与“保密”的尺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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