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专栏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霍州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 霍州市司法局

霍州市司法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12
【字体:

一、总体情况

为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年,我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促进了政府公信力的提升。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张伟局长具体指导、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各股(室)按职责要求分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进一步强化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制度。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

2022年我局无重大决策公开,无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按时、规范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按要求在霍州市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开。

2、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按照财政预算相关要求,我局做好2022年的年初预算跟决算等财政资金公开工作。政府集中采购事项8项,采购总金额22万元。

3、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在2022年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三)加强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

一是利用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对我局机构职能、计划总结、服务事项、司法动态、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等内容进行公布。二是搭建电台、普法短讯、“霍州融媒”多媒体普法宣传平台在北山公园建设“法治文化公园”,制作展出宪法、民法、国家安全、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治宣传专题版面24块,法治宣传标语12条,为广大市民搭建了集健身、休闲、学习于一体的法治文化平台。

(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我中心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4件,其中民事15件、刑事59件,涉及农民32件、妇女11件、未成年人5件、老年人4件、困难职工16件、残疾人6件。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案件数228件,其中参与认罪认罚案件数156件。2022年将辛置镇辛置村、师庄乡冯南垣村、李曹镇范村、鼓楼办文庙社区、申请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7个村(社区)全面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全市每年对300余名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培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提高了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2022年将在思想上继续高度重视,对承担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11名律师和18名基层法律工作者和加强监督指导,更好的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要求各村居法律顾问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入村入户调解、提供法律咨询、协助调解矛盾纠纷,并将服务事项记录在册,做到工作台账一季度一汇报,全市157个行政村(社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初步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是因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还处于起步阶段,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兼职人员,属于一人多岗;

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足、覆盖面不广,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信息质量不高等。

结合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是统一思想,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一项长期化、日常化和制度化的工作,严格按照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是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保证网络公开为主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推介力度,扩大信息覆盖面。

是规范程序,完善政务信息发布相关制度。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明确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避免互相推诿、遗漏信息等情况的发生。

是加大培训,增强政务信息发布的质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使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充分重视信息公开,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07003720号  网站标识码:141082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660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