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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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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根据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下发《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严格执行环境信息分级审查制度,信息中心专人负责、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按照依法公开、客观真实、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通过霍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依法、有序、及时、准确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市民获取政府信息。通过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和官方微博,为全市生态环境工作提供舆论支持和宣传服务。通过霍州电视台、《今日霍州》报和永康路LED显示屏播报重要环境信息及舆情信息解读,全方位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通过霍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发布环境信息493条次(其中:空气质量日报(AQI)365条),行政处罚信息53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信息24条,行政单位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12条);通过霍州分局(官方)“双微”同步发布环境工作动态信息79篇,(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空气质量日报(AQI)365条,浏览点击32000次以上;永康路LED显示屏每月更新环境信息4次以上,每天滚动播报16小时以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12

 2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

 14

 53

行政强制

 0

 1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43032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霍州市人民政府网及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微信公众平台、微博达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要求。

(二)、改进情况:加强与霍州市人民政府网的沟通协调,确保信息公开渠道畅通,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ozhou.gov.cn/index.html)和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微信公众平台、微博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环境信息中心联系(地址:霍州市桥西街38号;邮编:031400;电话:0357-562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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