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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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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政办发〔2021〕15号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霍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霍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霍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我市转型出雏型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以政务公开工作的提质升级全面服务转型发展,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临汾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明确目标导向、细化责任分工,提出我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加大公开力度,做好各领域主动公开

(一)做好转型发展政策主动公开。围绕省、临汾市关于转型发展的战略部署,对产业转型、项目转型、绿色转型、数字化转型、体制机制转型等方面政策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制作转型政策专题,梳理汇总转型发展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具体举措、典型问题、落实情况及对公众关切的互动回应等,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形成“政务公开为转型”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及市直各部门)

(二)做好“十四五”规划及配套政策主动公开。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及配套政策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

(三)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主动公开。及时公布并动态调整政府部门权责清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目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等,并针对与各类市场主体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做好行政执法公开、政务服务公开、市场监管公开和征地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各部门制定和执行的与市场主体相关的创业、创新、人才、规划、产业、项目、市场、金融、税费、奖励、补贴等政策。(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及市直各部门)

(四)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

(五)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措施、疫情动态、科普宣传以及对疫苗监管、流通和预防接种等信息的公开。在准确、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的同时,更加注重个人隐私保护,更加注重对社会谣言的回应澄清。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深入人心。(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市卫体局等相关部门)

二、健全保障机制,确保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一)落实文件公开属性前置审查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除依法涉密之外,必须全部公开到位。内容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作用,或涉及公众利益,有必要让公众知晓并接受公众监督的函复类公文,应当主动公开。政府部门联合发文的,由牵头单位做好拟发公文属性认定工作。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公文,应当严格审核未主动公开的依据和理由。严控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的滥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及市直各部门)

(二)健全文件公开属性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文件公开属性动态调整机制,将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文件建立台账,每年进行复核,对因情势变化或依申请公开的人数和频次达到一定范围的文件,由发文机关或起草单位提出建议,属性可以由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转为主动公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及市直各部门)

(三)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发布的政府信息要严格审核,责任到人,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要完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审查、备案、发布机制,完善部门文件报送政府网站制度、联络员制度和报送刊登情况通报制度。(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及市直各部门)

(四)出台“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以加快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出发点,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由市发改局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在全面梳理汇总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权的基础上,完善数据报送制度、规范公示方式,于2021年8月底前出台我市“双公示”工作的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三、强化服务理念,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一)增加便民答复。以服务群众为导向,做到有申请必答复,能当面答复的要做到当面答复。在依法依规答复办理的基础上,增加“便民答复”内容。当出现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受理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没有现成政府信息需要另行制作、申请内容不明确且经补正未能确定等情况时,从申请人实际需要出发,视具体情况增加便民答复内容,为申请人提供尽可能周到、全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及市直各部门)

(二)完善办理流程。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认为有必要征询相关单位和部门意见的,应当作出书面征询并设定合理函复期限。被征询机构应当及时、准确书面函复征询,阐明事实、理由和依据。(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及市直各部门)

(三)提升答复水平。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按期、高质量完成答复。书面答复应当包含查找检索相关政府信息的过程事实、处理决定的法律法规依据、申请人行使救济权的期限、途径等内容,充分保证申请人权益。出具答复告知书要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规范,避免出现低级错误,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办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及市直各部门)

(四)强化责任追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及市直各部门)

四、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加强和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方面的解读。鼓励使用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流程演示等解读方式。对政策公布后社会公众的反响和疑问,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延伸解读、补充解读。从2021年起,政策多样化解读率不得低于90%。(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及市直各部门)

(二)拓宽解读发布渠道。要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平台和政务服务中心、报纸、广播电视等渠道发布解读材料,扩大受众面,提升政策知晓度。(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及市直各部门)

(三)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各单位可通过公共查阅点、公告栏、电子信息屏、政策宣传册等,对公众关切度高的事项进行定点、定向公开,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提升政务公开精准度。(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及市直各部门)

(四)提升互动回应效果。政府网站留言板或领导信箱要逐步缩短回复时间、提高回复质量,积极探索尝试“政策咨询智能问答库”和“相关政策打包推送服务”等便捷、高效、权威回复方式,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典型政策问答,提升互动回应的社会效果。政务新媒体要建立健全互动回应机制,畅通互动回应渠道,及时了解社会关注,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及市直各部门)

(五)积极回应舆情关切。要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做到主动发现、及时处置。要敢于直面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及市直各部门)

五、加强平台建设,提升公开工作实效

(一)优化平台功能。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全面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实现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域名格式、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要加快推进政务信息数据共享工作,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数据归集和数据清理,用大数据理念和技术优化政务公开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支持。(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审批局及相关部门)

(二)完善专栏设置

1.法规、政府规章。用好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及时更新和完善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责任单位:市政府办)

2.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门户网站要完善法定主动公开栏目设置,做到基本目录位置醒目、目录设置科学合理、目录链接跳转迅速、栏目内容更新及时、搜索查找方便快捷。(责任单位:市政府办)

3.年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修订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完成年报制作,并按时向社会公布。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要纳入年报,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及市直各部门)

六、深化公开层级,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一)抓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落实。抓好已公布的标准目录的执行,并完善政府网站按要素检索功能。(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及市直各部门)

(二)拓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域。在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的基础上,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拓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域,并逐步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及市直各部门)

(三)实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已出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定期调整、更新和完善,并对照标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切实增强操作性、实效性,满足基层群众实际需求。(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及市直各部门)

七、积极参与评选,打造政务公开“亮点工程”

积极参与省政府政务公开“亮点工程”评选,参评内容为“十大最受群众欢迎的政府(门户)网站、十大最受群众欢迎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十大最受百姓认可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单位、十大最受百姓认可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域、十大最具代表性的依申请公开答复案例、十大社会效果最好的政务舆情回应案例、十大功能齐备活动丰富的政务公开专区、十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优秀讲师、三大发刊机制完善阅读体验良好的政府公报”等。2021年11月中旬,报回1-2项“亮点工程”参与评选。(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及市直各部门)

八、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行政务公开,是政府服务人民、依靠人民,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联系的桥梁纽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实人员队伍、落实工作责任,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强化业务学习。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法定职责职能的相关规定,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抓好任务落实。对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结合实际细化分工,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同时,加强对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日常监督,确保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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