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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霍州市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6-27
文     号: 霍政办发〔2022〕16号 发布日期: 2022-07-0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主 题 词: 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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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霍州市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7

(此件公开发布)


霍州市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节水行动山西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9〕26号)精神以及省、市关于做好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平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按照“统筹兼顾、目标明确,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突出重点、强化落实,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监管并重、政策保障”的工作原则,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全面推进体系完整、制度完善、设施完备、利用高效、节水自律、监管有效的节水型社会建设,为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水资源保障。

二、重点任务

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对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共梳理细化工作任务7项。

(一)严格取用水管理制度

1.开展水资源论证,实行取水许可制度。(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水利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2.实行用水定额管理。(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3.加强用水计划管理。(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4.实行用水计量收费制。

(1)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80%。(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2)工业用水计量率=100%。(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3)城镇居民用水计量率>98%。(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配合)

(二)加强农业、工业、城镇生活节水

1.农业:优化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继续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和生态农业,加速推进节水高效农业示范区建设进程,推广使用节水灌溉新技术和新措施,提高用水效率,实现高效节水灌溉率>40%。(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水利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2.工业:倡导使用促进清洁生产、符合循环经济的工艺和设备,发展节水产业,重点开展工业园区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从严控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取水,全面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实现节水型企业建成率>50%。(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能源局、市水利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3.城镇居民:引导在居民生活区内节水器具的推广使用,实现城镇公共供水总量和有效供水量之差与供水总量的比值≤10%,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20%。(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水利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配合)

4.公共机构:加强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日常节水管理,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加快推广节水技术改造,积极开展水平衡测试,实现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50%。(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市委编办、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市教育科技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三)完善水价机制

1.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际实施面积占计划实施面积比达到100%,实际执行水价加精准补贴占运行维护成本比达到100%;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推进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2.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执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3.按标准足额征缴水资源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牵头,市水利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四)实现节水三同时制度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执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配合)

(五)供水管网漏损控制

提高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和节水器具推广。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严格控制在10%以内,全面推动公共场所和居民家庭节水器具普及。(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配合)

(六)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加大再生水利用投入,合理确定污水再生利用规模、途径、 布局和建设方式,提高中水回用技术,充分利用处理后的再生水,提高非常规水源利用规模,实现再生水利用率>20%。(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市水利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七)加大节水宣传、树立标杆示范单位

1.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节约用水的社会氛围,大力开展节约用水主题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开展节水主题宣传,倡导节水型生活和消费方式,提高民众节水意识。(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牵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教育科技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2.树立节水标杆示范单位。节水管理部门要引导和组织工业 企业、农业合作社、单位和居民小区投入资金进行节水技术改造,表彰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推动全市节水型社会达标工作全面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霍州市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和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教科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体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市税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委编办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市自来水公司、市朝阳污水处理厂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长、街道办主任组成。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负责全市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利局负责人兼任。各成员单位要细化工作措施,确定专人负责,按照统一要求和部署,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示范引领。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多元筹措为辅的原则,引导社会资金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鼓励企业加大节水技术改造投入,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要积极争取上级对节水改造和工业技术改造的资金支持,有计划地建设一批重点节水示范工程。大力推进综合节水、水资源信息监测、水资源计量器具在线系统建设,完善节水技术、节水设备、计量监控等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节水技术发展、物联网技术和大数据应用等探索管理新模式,加强先进实用技术示范和应用,切实提高管水、治水、节水的能力和水平。

(三)广泛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全社会对水的忧患意识与节水意识,提升企业、单位和居民节水观念,养成节水用水习惯。在重点用水企业制作固定的节水宣传广告牌,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节水宣传,动员全市人民支持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形成节约用水社会新风尚。

(四)强化督导考核。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完成情况已纳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组将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指标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对检查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本方案执行不力、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任务未完成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及时总结上报。要及时总结节水型社会达标工作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将自评材料和工作总结按时报送领导组办公室,并于7月8日前将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责任人、联络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领导组办公室。


相关解读: 《霍州市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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