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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霍州市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3-13
文     号: 霍政办发〔2023〕8号 发布日期: 2023-03-21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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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霍州市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霍州市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全面整改到位,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晋政办函〔2022〕116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确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互促共进。

二、整改目标

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稳妥审慎”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精准整改,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达到如下目标:一是对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特别是2021年以来新发生的问题,立行立改、从重严处;二是对其他问题原则上2023年6月1日前完成整改;三是确因政策因素或整改客观条件发生改变等需延期的,明确整改期限和进度安排,书面报送市自然资源局。

三、整改内容

(一)整改任务。根据《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清单明细表》,我市涉及违法违规侵占耕地绿化造林和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问题两个,耕地面积共22.95亩,其中一块位于108国道南侧,占用9.15亩耕地,另一块位于大运高速公路西侧,占用13.8亩耕地(其中基本农田4.68亩)。

(二)整改措施。对涉及地块展开核查,依法查处,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确实难以恢复的,由市自然资源局上报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将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检查调度,推进问题整改。市自然资源局认真对照方案和问题清单,逐项逐步建立问题台账,细化每类问题的整改措施,明确具体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及时消除违法状态。

(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要以此次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加强自查自纠,积极整改,深入剖析,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要以整改促规范,补短板强弱项,要全面规范土地管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查处。要健全完善自然资源事前事中事后执法监管、耕地保护、节约集约、队伍建设、共同责任的长效机制,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和有力支撑。

(三)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格落实《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整改工作消极应对、推进不力、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等问题,采取公开通报、移送移交等措施,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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