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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 引 号: | |
标 题: |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州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08-24 |
文 号: | 霍政办发〔2023〕31号 | 发布日期: | 2023-08-25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主 题 词: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霍州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霍州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综合提升我市中医药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医疗服务的需求,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根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及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申报及评审工作的通知》(晋卫中医药函〔2023〕2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导向,坚持新时期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围绕创建工作目标,突出抓好基层中医药工作,加快提升全市中医药应用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优化中医药发展环境,健全中医药特色服务体系,为健康霍州贡献中医力量。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最新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要求,结合我市基层中医药工作实际,强化全市基层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各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创建任务,确保顺利达标,为我市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健全市、乡、村和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制定霍州市中医药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中医药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制定激励政策,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引导城乡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
(二)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培育市中医医院为示范基地,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全面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以市中医医院为龙头,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版)》规定,将信息化建设作为市中医医院基本建设的优先领域,推进以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各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进一步加强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配备中医治疗设备,使中医馆充分发挥基层作用。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深化医教结合,强化医院教学和人才培养能力。高标准建设霍州市中医医院西学中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带教基地。加强对老年科、儿科、肿瘤科、康复科、中医治未病科等紧缺专业骨干人员和乡村医生的培养培训,充分发挥专家对各级医务人员的教学培训作用,加快山西名医赵杰传承等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优化中医药专业人才队伍结构,出台中医人员入编、升职和薪酬待遇等优惠政策,加大重点领域、紧缺专业、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才,学科带头人和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
(四)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推进以市中医医院为引领示范的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山西名医经方扶阳传承基地项目申报。建立完善市中医医院服务、中医药特色健康管理、康复、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共享中药房”“五大中医药服务中心”,加强中医重点紧缺科室建设,加大市中医医院中医病案管理制度落实力度,提升医院运营质控管理。继续深化中医药体制改革,提高中药饮片应用能力、中药饮片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依托现有资源,加强护理人文建设,提供人性化护理服务,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积极推广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争取8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开展4类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动全市中医馆品牌化、优质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各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积极利用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开展防病治病,广泛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居民中医药预防保健能力。制定中医药保健处方,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六)提升中药材产业转型发展能力。按照“统一规划、适度规模、整体推进”思路和“仿野生、良种化、标准化”要求,出台全市道地药材产区规划和规范化种植方案,大力推广生地、柴胡、连翘、黄芪、远志、地黄、芍药、丹参、穿地龙等80余种中药材,指导乡镇(街道)建设一批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培养中药材龙头企业,筑牢产、供、销服务体系,推动中药材产业高质量转型发展。
(七)突出中医药文化建设。推动中医药文化弘扬工作,充分发挥“名院、名科、名医”作用,通过师承、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等形式,深入挖掘中医古方名方,传承名老中医临床经验和特色诊疗技术。围绕中医药文化主题,全面做好“千名医师进万家”活动,通过中医药文化“进媒体、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六进活动,传播中医药文化理念,普及中医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文化,不断提高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和素养水平。
四、职责分工
市卫体局:负责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制定霍州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建立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建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
市委宣传部:加大对中医药宣传力度,加强和规范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传播,营造城乡居民知中医、信中医、用中医、爱中医的社会氛围。
市发改局:负责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中医药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
市教科局:推进中医药科普教育,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内容和活动形式,组织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工作。把中医药文化纳入中华传统文化课程,促进青少年了解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促进身心健康。
市民政局:与卫体部门合作在医养结合、社区康复、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中融入中医药方法。
市财政局:负责对创建工作给予经费保障,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中医药政府投入政策,并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逐步增加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
市人社局:负责指导、配合卫体部门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引进机制,落实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人事政策和职称政策;鼓励和引导医学院校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落实相关政策。
市文旅局:开发以中医药文化为载体的康体、养生、休闲度假旅游项目,将中医药专业机构及中药材种植基地等打造成传播中国传统医药文化的特色旅游线路,推动全市中医药文化与旅游康养产业融合发展。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医疗机构和药品市场中药质量监管。
市医保局:负责完善中医药医保补偿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畴,合理调整中医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体现中医医疗服务成本和专业技术价值。
市疾控中心:指定专人负责中医药疾病预防工作,将中医药内容纳入到全市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中。
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推进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开展中药材基地建设,生态化、规范化种植与当地相适应的中药材,深入实施中药材产业乡村振兴行动。
市医疗集团:要落实集团内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创建工作的指导,建立与乡、村两级的对口支援帮扶关系。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制定实施常见病中医临床诊疗方案,提高中医药服务比例,建立与中西医临床科室的会诊、转诊制度。
市中医医院:要发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的引领作用,加大中西医协同推进工程,加强中医药儿童和老年健康服务管理能力建设,推进中药房和中药煎药室建设力度,开展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工作,挖掘与传承中医炮制理论和技术,带头建设“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示范医院。
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设立1个以上中医诊室和1个以上其它中医临床诊室(包括针灸、推拿、理疗、康复等),在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配备相关中医诊疗设备,积极提高中医药服务比例,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五、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23年 8月 15日-9月15日)。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制定霍州市中医药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分工;对我市基层中医药工作进行总结和自评,查找差距,弥补不足,积极准备创建资料,并向省中医药管理局提出申请。
(二)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9月16日-9月30日)。召开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动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明确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的目标、步骤及保障措施,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三)实施阶段(2023年10月1日-10月20日)。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实施,做好政策宣传、措施落实、资料整理。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照《全国基层中医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及职责分工,完成各项创建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评估验收阶段(2023年10月21日-10月31日)。
对照《全国基层中医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开展自查自评,特别是重点工作任务,逐项自查整改、查缺补漏、落实措施、整改完善。市创建办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单位创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落实,以确保创建工作圆满达标。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确保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霍州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办协管副主任,宣传、卫体、发改、教科、民政、财政、人社、文旅、市场监管、医保、疾控、乡村振兴及医疗机构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卫体局负责人兼任。
(二)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领导,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中医药事业发展,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联系、协调配合,形成共同推进创建工作的合力,同时根据各自职责,落实专人负责,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紧紧围绕“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这一主题,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普及中医药知识,广泛宣传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理念、知识和作用,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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