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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州市2023年净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9-18
文     号: 霍政办发〔2023〕39号 发布日期: 2023-09-1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 题 词:
【字体:

霍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霍州市2023年净城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霍州市2023年净城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扬尘污染管控,全面实施市区及周边区域扬尘整治,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降低市区PM10浓度,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2023年净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3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市区2023年PM10浓度控制在67微克/立方米以内。

二、行动原则

(一)优化责任主体。优化整合市区道路扬尘整治责任主体变分散负责为集中负责,理顺工作体系,通畅工作渠道,统一工作标准。

(二)明确整治标准。严格落实现有扬尘污染源整治规定,结合上级“退后十”工作任务要求,细化明确各类污染源整治标准,进一步提升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水平。

(三)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完善监管考核工作体系,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发现结果运用,分区域分类型实施考核奖惩,压实整治主体工作责任,倒逼工作措施落实。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城市大清洗行动。加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道路施工工地和围挡外侧20米范围、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等清洗力度,全面彻底对城区进行精细化清扫保洁,全方位清洗维护。(霍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信局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行动。加强市区新建、改建、扩建工地和拆除活动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做好施工工地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工作;督促施工工地、政府投资项目和拆除活动等落实扬尘整治“六个百分百”措施,渣土消纳场落实扬尘管控措施;按“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拆除活动和“已征收、未储备”待建空地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霍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道路扬尘整治行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霍州市城区及周边区域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霍气组办发202310号)文件精神,结合各自负责区域,做好道路清扫抑尘和两侧人行道、绿化带、交通护栏、配套公共设施、沿街门店前清洗保洁等工作,同时加强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养护力度,加大路面病害处治力度,对破损路面及时进行修补修复,保持路面平整、路面标志标线清晰,减轻因道路颠簸造成的物料抛洒和扬尘污染。(责任单位:霍州公路段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裸地整治行动。加大裸地治理力度,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铺设礁渣、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植被绿化,对具备绿化条件的采取种植绿篱、铺草坪等绿化方式覆盖,不具备绿化条件的采取铺设便道砖、水泥硬化等措施进行硬化,从源头上防止尘土的产生。(责任单位:霍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运输车辆扬尘整治行动。加强出入市区散装物料运输车辆通行证管理工作,所有运输车辆需在洗车平台洗净轮胎、车身、车斗、苫布,车身不得有明显积尘,车辆不得带泥上路。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大队等部门及相关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整治标准

(一)城市大清洗

城市相关区域大清洗要分别达到以下3项整治标准要求。

1.道路两侧绿化带交通护栏及其他公共设施。道路达到“六净六无”(路面净人行道净道牙净雨(污)水口净、树坑净、隔离带净;无漏扫、无漏收、无人畜粪便、无砖瓦石块、无杂草、无乱倒)标准要求,绿化带交通护栏及其他公共设施恢复本色。

2.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广场等公共场所。地面和楼顶做到无可视积尘、拐角处无存尘,绿化带做到恢复绿植本色。

3.施工工地。硬化地面无可视积尘,围挡外侧20米范围道路积尘量不高于2克/平方米,对刮风等原因引起的苫盖不到位问题重新苫盖,确保全面达到“六个百分百”要求。

(二)施工工地扬尘整治

施工单位要制定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加强易扬尘工序和施工阶段扬尘治理管控,监理单位要编制施工扬尘监理细则加强施工扬尘监理。施工工地要严格达到以下4项标准要求。

1.“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出入车辆100%冲洗,土方施工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物料堆放100%覆盖。

2.防尘网苫盖要求。满足不低于2000目的要求。

3.工地围挡外侧道路。工地围挡外侧20米范围道路积尘量不高于2克/平方米。

4.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配套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住建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在线监测设备的监测点位数量位置和排放限值要求要符合相关规定。

(三)道路扬尘整治

道路公路清扫要分别达到以下2项整治标准要求。

1.道路清扫标准达到“六净六无”

2.清扫保洁频次。市区内,重点区域周边500米内道路每天冲洗、湿扫分别不少于4次,500米-2000米内道路每天冲洗、湿扫分别不少于2次;其余区域每天湿扫不少于1次。

(四)裸地整治

按照可硬化的全部硬化不能硬化的实施绿化、无法硬化绿化的进行围挡封闭并使用不低于2000目绿网苫盖的先后顺序,实施整治。

(五)出入市区运输车辆

渣土运输车辆全部使用全密闭电动车辆,其他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密闭苫盖到位,携带在有效期内的车辆通行证。

(六)商铺单位门前整治

对国省干道两侧商铺单位门前裸地裸土进行清理平整,实施地面硬化清扫和绿化达到硬化、净化、绿化“三化”要求。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责任部门要确定施工工地、裸地扬尘整治的监管责任人员,实施专人监管。市城管局要对市区道路扬尘整治实行“街长制”管理,一街一长,责任到人。市城管局要对城市大清洗区域实施网格化监管,霍州公路段要对市区外重点道路以外区域实施网格化监管划分监管网格明确网格界限、范围和责任人员。

(二)全面巡查检查。市大气办要对净城行动工作要求落实情况开展巡查检查对市区重点区域500米范围内的扬尘整治措施落实情况每天检查不少于3次、500米以外的不少于1次,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拍照取证并登记在册。

(三)及时调度整改。市大气办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度,并跟踪问题整改落实。同时,紧盯空气质量站点、工地监测站点数据发现PM10高值立即调度相关责任主体排查整治,要求限期整改并回复结果,对数据未好转或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持续进行调度,直至数据好转、整改到位。

(四)依法处罚到位。各责任部门要加大对所辖施工工地的检查力度,发现的扬尘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罚并将处罚结果抄送市大气办。

(五)严肃通报问责。建立“一日一曝光、一周一通报、一月一汇报”工作制度市大气办每天在微信工作群曝光当天检查发现问题每周在霍州融媒体等主流媒体通报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等情况同步报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并通报至有关部门;市政府每月召开工作汇报会听取各责任部门净城行动工作情况汇报。严格落实“触发即问责”要求,对达到《临汾市大气污染整治攻坚量化问责办法》临办发202221号规定情形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关单位对责任人进行处置。

(六)严格考核奖惩。开展扬尘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并提高考核权重。对工作措施落实有力、扬尘整治考核优秀的责任主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将予以加分奖励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力、扬尘整治考核较差的将予以扣减相应的分数直至“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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