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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州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3-04
文     号: 霍政办发〔2024〕3号 发布日期: 2024-03-07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主 题 词:
【字体:

霍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霍州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4

(此件公开发布)


霍州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

1 总

1.1 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规范我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程序,科学、高效、有序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灾害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山西省气象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汾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霍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霍州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引发的农业、交通、城市运行、生产安全等其他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

1.4 灾害风险分析

因极端天气造成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风险包括:一是对交通运输造成不利影响,导致铁路、高速、国省干道等交通运输方式无法正常运行,引发大面积交通拥堵、人员滞留,造成城市煤、电、油运输供应困难,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风险增高;二是对城市运行管理造成不利影响,导致电线结冰、供水管道破裂、电力杆塔和通信基站倒损等设施故障,造成水、电、气、暖、通信等供应保障中断导致城市公共交通停运、生活物资供应紧张、引发群众身体健康疾病,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三是对农业农村生活造成不利影响,导致农作物受冻受害,影响蔬菜、畜禽、水产等设施农业生产,影响农产品正常流通和存放供应,造成农村断路、断电、断网、断水,地质灾害隐患点发生崩塌、滑坡等突发风险;四是对安全生产造成不利影响,导致危房、简易房、车棚等构筑物受压倒塌,影响户外施工、作业及起吊、装卸、危险品运输等工作,增加事故发生风险。

1.5 应急处置原则

1.5.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1.5.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乡镇(街道)负责做好本区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各有关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与本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相匹配的应急体系。

1.5.3 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结合的原则,做好灾前监测、预报、预警和预防工作,做好灾后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1.5.4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快速应对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社会公众的基础作用。

1.5.5 社会动员,全民参与。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积极调动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志愿者队伍广泛参与,动员企业及全社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依靠公众力量,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的合力。同时,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1.5.6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5.7 信息公开,引导舆论。在防范应对工作中要做到信息透明、信息公开(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并对社会公众舆情进行正确、有效引导。

2 组织体系及其职责

2.1 指挥部及职责

市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霍州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筹协调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长:市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市政府办协管副主任市人武部分管副部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

    员:委宣传部、应急管理局、发改局、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能源局、人武部、红十字会、市交警大队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国电霍州供电公司等单位及各乡镇街道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时做出灾害应急救援部署负责启动应急预案和决策应急救援工作的重大事项;负责应急救援新闻报道和信息发布;批准应急处置工作事项;组织各应急小组开展灾害救援和调集应急资源等工作,调动专业救援队伍和专兼职救援力量开展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治安和交通秩序,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协调指导灾害单位做好后期善后处置工作;及时向人民政府报告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情况,请求解决应急处置困难和问题,在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

2.2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应急信息新闻发布的组织和管理,按照指挥部的指令向社会发布应急预警信息;正确引导舆论,统一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及时跟踪报道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情况;协助开展灾害和突发事件预防、应急、自救互助等知识的公益宣传;牵头负责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舆论管控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办公室的各项日常事务交办的其他工作;收集汇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灾情;传达贯彻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督促、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积极联系民兵预备役、武警、消防救援等单位参与抗灾救灾工作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受灾地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加强预案管理,指导协调成员单位编制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子预案,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监管,指导督促矿山、危化等企业做好防灾减灾工作,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负责提出救灾物资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灾民救助安置,做好灾后重建相关工作。

发改局:负责救灾物资计划审定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根据相关政策积极争取灾后恢复建设项目资金;做好灾后重建相关工作。

市教科局:负责督促学校做好校区及门前道路的积雪清理;负责做好学生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滑防冻常识教育工作,做好紧急情况下的停课措施实施及其他紧急行动的配合工作。

工信局:负责组织协调保障通讯通畅;协调有关工业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督促做好园区、厂区及周边道路的清雪除冰,防止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协调工业企业做好市场供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

公安局:负责市内公安自建的主次干道、重要节点视频监控与指挥部的信息共享;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依法打击盗窃、哄抢救灾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做好受威胁重点地段和区域群众的安全转移疏散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加强对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的安全管理;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市财政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应对和救灾所需资金的筹集、下拨和监督管理;做好灾后重建的相关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技术力量、有关专家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山体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险情分析和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收集、分析、监测灾害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防范、消除因灾造成的环境污染;指导做好灾后生态环境修复等相关工作。

市住建局:加强对建筑工地清雪除冰工作的督促检查;组织督促各类危险住房的维修加固,防止因灾坍塌;督促各物业及小区管理单位落实清雪除冰工作和开展自救;根据需要协调建筑工地相关作业机械、人员参与抗灾救灾工作;督促指导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加强供应设施的防冻、检查、维修、抢修等工作,保持正常营运;配合有关单位开展清除树枝积雪工作;建立救灾抢险应急小分队,加强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防冻、抢修等工作。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制定城区清雪除冰具体工作方案,统一指挥协调主城区清雪除冰工作,落实主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和城区桥梁的清雪除冰工作;加强清雪除冰专业力量建设及清雪除冰专业设备设施配备使用、维护管理。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检查客运站的清雪及防冻安全工作,做好公交车辆雨雪冰冻天气的行车安全防范措施,保障旅客乘车出行安全;加强出租车行业的监督管理;组织清雪除冰突击队,配备相应铲雪机械,做好实际养管道路积雪路段及主要桥梁的清扫除冰工作;加强融雪剂等物资储备,做好随时供给准备。

水利局:负责组织协调水域及水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评估;好农业灌溉水源调度农村供水管网冰冻防范工作;组织实施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重建。

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警、抗灾防御和灾后农业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组织实施低温天气动物疫情综合防控措施,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及调查核实农业灾情等工作。

林业局:负责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做好林业受灾情况调查统计及灾后重建相关工作。

商务局:负责督促商贸、成品油经营场所、流通企业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值班值守;负责督促、协调、检查城区农贸市场及其它市场的清雪防冻和安全防范工作,特殊情况下依法采取封市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市文旅局负责督促景区在冰雪灾情发生时组织游客有序安全撤离,协调开放有条件的旅游景区作为应急避险场所;做好旅游设施受损情况调查统计和灾后重建工作。

市卫体局负责做好全市卫生行业系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做好受灾地区和灾民安置点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及时提供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医疗卫生信息,预防、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对急救援过程中提供食品医疗器械的单位开展质量安全监督计量管理;对市场活动和商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打击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市能源局:负责组织协调保障电力供应,协调电力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人武部:根据需要,牵头负责组织协调民兵预备役参加清雪除冰、抢险救灾、疏散转移安置灾民等工作。

市红十字会:负责组织社会募捐筹集救灾款物,协助开展救灾救济工作;必要时组织红十字会救援队参与灾区灾民赈济救援和物资发放工作。

市交警大队:负责冰雪天气的交通指挥,及时处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交通事故;及时向指挥部反馈全市道路交通状况和积雪情况,并根据雪情、路况对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做好交通指挥疏导;提醒过往车辆主动避让清雪人员,对造成伤害事故的按照规定及时处理;保障运送应急物资、人员车辆安全通畅。

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信息发布;分析评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危害,为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组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科普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灾减灾和自救意识。

市消防救援大队:开展雨雪冰冻天气下救援实战演练,提高救援能力,充分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国电霍州供电公司:负责保障电力供应,承担低温灾害天气电力基础设施维护、事故应急抢修,确保电力设施设备安全,供电畅通。

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辖区内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清雪除冰、交通秩序、应急救援、市场保供、医疗防疫、宣传引导等各项工作。

2.3 工作组及其职责

指挥部下设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治安保卫组、善后处理组、宣传报道组、应急专家组等7个应急工作小组。指挥部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各应急工作小组组成单位。

2.3.1 抢险救援组

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事故发生地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专(兼)职救援队伍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现场抢险救援,负责组织搜救伤亡人员,抢救生命;紧急撤离、疏散现场人员;负责排查搜救失踪失联人员;制定现场安保措施和防止灾害扩大措施,确保救援安全;根据抢险救援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报告指挥部请求解决;根据现场救援情况,实行科学施救、适时调整、增派救援力量。必要时调集各类救援设备设施(如挖掘机、装载机等),增强救援力量,缩短救援周期。

2.3.2 医疗救护组

由市卫体局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市内各医院及事故发生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相关医疗机构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组派医疗卫生救援专家和应急医疗队伍,调集医疗、防疫器械和药品,奔赴灾害现场开展受伤人员救治和灾害区域卫生防疫等医疗救助工作。

2.3.3 后勤保障组

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及事故发生地乡镇(街道)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灾害处置工作中各种抢险所需车辆和大型工程设备、电力设施、排水设施及各类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集供应;保障灾害现场指挥系统及内外部电力、通讯畅通;负责灾害点环境监测,确定污染区域范围,提出对策措施。

2.3.4 治安保卫组

由市公安局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市公安局、事故发生地乡镇(街道)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调集警力,组织灾害影响群众的疏散和警戒;维护现场治安,防止发生其他突发事件;维护灾害区域和附近交通秩序等。

2.3.5 善后处理组

由市财政局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和事故发生地乡镇(街道)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灾害中伤亡人员的抚恤和生活救助,做好遇难者家属安抚赔偿、伤病者医疗救治和困难补助,做好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导致的各类设施设备(房屋、财产等)损坏的修缮和更新等。

2.3.6 宣传报道组

由市委宣传部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及有关媒体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提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信息报道意见,按指挥部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新闻发布;审查新闻稿件,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性;收集、跟踪舆情并组织舆论引导。

2.3.7 应急专家组

指挥部根据灾害救援需求,在复杂的状态下,可在全市范围内调集专家和专业人才,必要时向省、临汾市有关部门协调有关专家组成应急专家组。

主要职责:负责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基本状况进行判别,分析现场复杂的风险因素,提出应对的技术措施,指导应急救援。

3 事件报告与预警预防

3.1 事件报告

3.1.1 报告时限

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引发灾害或突发事件后,事故发生地乡镇(街道)要立即核实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霍州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管理局,特别紧急时可以口头方式报告,后呈文书报告,来不及呈送详细报告时,可先做简要报告,后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

3.1.2 报告内容

(1)灾害发生的时间、区域以及灾害现场情况。

(2)灾害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受灾人数、受灾范围和初步估计的包括牲畜死亡等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3)灾害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以及对灾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健康影响。

(4)已经采取的措施。

(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1.3 上报要求

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报告后出现新情况和新问题时,应当及时补报。

3.2 预警

3.2.1 重大隐患预警信息报告

气象局负责异常天气的常规信息监测,出现暴雪、冻雨等极端天气征兆时,第一时间上报指挥部或市人民政府,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进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期,指挥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指挥部对出现的异常天气进行研究分析,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或可能带来的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并通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3.2.2 预警处置

指挥部接到灾情预警报告后,应当及时核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项准备工作。

3.2.3 预警级别判定

根据可能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危害程度、危及范围和可能的被困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级。

3.2.4 预警内容

预警区域(场所)、险情类别、预警级别、预警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和预案、各种应急资源准备、应急救援机构及人员联系方式(电话)等内容。

3.2.5 预警信息处理

(1)指挥部接到预警信息,要采取相关措施做好防范应对工作,防止灾情扩大。

(2)及时对灾情进行跟踪询查,如发现险情扩大时,应当酌情提升预警级别。

(3)预警情况严重,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进入紧急状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做好预案准备和物资准备,随时准备应急响应。

(4)把握事态发展趋势,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汇报预警情况。

3.2.6 预警解除

根据气象信息报告和现场实际情况,确认灾情已经解除的,按照规定应及时宣布解除预警,并解除准备采取的有关措施。

3.3 灾害预防

预警发出后,可能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乡镇(街道)或有关部门应加强值班,并按相应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分析未来发展趋势,及时发出通报,必要时,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提前做好群众转移疏散准备。

4 应急准备

4.1 组织准备

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组织指挥体系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警、指挥调度、会商研判、值班值守等制度,关键时期必须在岗待命,灾害紧急期必须进入应急岗位,全力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4.2 预案准备

按照一乡镇(街道)一案、一部门(单位)一案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根据辖区或部门实际,结合防范特点、防范重点及自身安全风险,编制修订本辖区本部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

4.3 物资准备

市发改局、市应急管理局和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分级承担的原则,统筹做好实物储备、协议储备、产能储备,要全面查清核实辖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物资储备品种、数量、质量等情况,建立完善物资装备调运机制,提高物资装备保障能力。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储备计划,做好采购、储备、保养、更新、补充等工作。

物资装备种类包括抢险救援类和生活救灾类。其中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包括融雪剂(盐)、防滑沙、除冰液、卫星电话、应急电源车、应急照明设备、发电机等;生活救灾物资包括粮、油、帐篷、棉被、棉衣、折叠床等。

4.4 队伍准备

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单位要摸清队伍底数,健全响应联动机制,做好应急救援装备检查维护和应急准备。

4.4.1 乡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伍。各乡镇(街道)要整合在职干部职工、专职消防救援队、民兵等组成一支不少于3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各村(社区)整合村(社区)干部、驻村工作队、辖区青壮年等组成一支不少于2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

4.4.2 专业应急抢险队伍。交通运输、供电、工信、能源、住建、水利等部门要统筹做好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建设,承担行业领域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4.4.3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大队根据需要建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专业队,配置相关抢险救援装备,执行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任务。

4.4.4 部队抢险突击力量。市应急管理局要与市人武部和驻霍武警中队建立联动机制,积极联系武警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

4.4.5 社会救援力量。市应急管理局要与青空救援队、581救援队、曙光救援队等社会救援力量建立联动机制,探索建立创新协作机制,促进优势互补,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5 应急响应

5.1分级及处置权限

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按照属地管理、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启动响应程序。根据受灾人数、受灾面积、死亡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情况、紧急转移群众情况、牲畜死伤情况、造成影响地区公众生产生活情况、造成高速公路、国道其他公路封闭和抢修等情况,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等级。Ⅱ级及以上级别由省和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处置,Ⅲ级由临汾市人民政府负责处置,Ⅳ级由霍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处置。

5.2 先期处置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灾区乡镇(街道)应当首先组织开展先期处置,采取以下必要措施:

1.在1小时内向指挥部报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基本情况。

2.向指挥部滚动报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最新情况和事态发展趋势。了解因灾涉险(伤亡)人员、掌握房屋倒塌、牲畜死亡情况、群众生产生活困难以及道路中断等险情,并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

3.灾害发生后,结合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在初步摸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基本情况的前提下,迅速制定有效的针对性措施,组织救灾力量,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活动,力争将灾害损失控制在最小。

4.救援过程中,现场救护的伤员必须按照正确救护方式运送并进行简要处置,防止出现盲目施救而导致伤害,并迅速联系120急救中心或就近医院,将伤员及时送医救治。

5.救灾过程中遇到困难无法解决时,应立即报告指挥部,请求有关部门和应急专家给予技术支持。

6.组织涉险和受灾群众尽快撤离并妥善安置。

7.迅速消除灾害的危害影响。必要时划定危害区域,维护现场秩序和社会治安。

8.采取的其他措施。

5.3 响应程序

1.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乡镇(街道或有关单位人员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后必须立即核实情况,并报告指挥和副指挥

2.指挥部办公室立即派人员赶赴灾区,了解掌握灾区基本情况,并及时向指挥部反馈信息。

3.在核实灾害基本情况后,立即召开由各应急工作小组和有关单位参加的紧急会议:

(1)由指挥部通报灾害基本情况,主要通告灾害发生时间、地点及涉险人员情况。

(2)由气象局通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以及现场情况等;由农业农村局通报民房倒塌和牲畜死伤以及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情况;由交通运输局通报主干公路(高速、国道、省道)中断、封闭以及紧急处置和抢修等情况。

(3)听取人民政府和指挥部有关领导的指示和批示精神。

(4)后勤保障组和有关部门全力做好各类应急物资的调遣准备。

(5)充分听取气象部门的指导意见,特别是针对抢险救援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和困难,提出应对意见和措施。

(6)各应急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工作。

(7)指挥和副指挥宣布启动IV级响应,并提出抢险救灾要求和现场处置意见。

4.指挥部及各相关应急工作小组按规定时间赶赴灾害区域,成立现场指挥部,听取受灾乡镇街道灾害情况汇报气象部门关于未来天气情况介绍,了解先期处置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初步掌握基本情况。

5.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抢险:

(1)现场指挥部进一步确立各应急工作小组,乡镇(街道)有关人员可以编入各小组参与应急工作。

(2)听取基层组织合理的救援意见和应对措施。

(3)向相关应急工作小组下达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指令,安排应急任务。所有相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全部到位,全力配合各应急工作小组。

(4)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波及的灾害面积和范围,协调救灾队伍参加救灾活动。

(5)乡镇街道提供各类应急物资和材料,确保应急供应。

(6)乡镇街道应急物资不能满足要求时,立即向指挥部提出申请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拨各类应急物资或通过运用市场调节供给机制确保应急物资调供。

(7)现场急需的大型工程设备,采用紧急征用和租赁的方式解决。

(8)缺乏应急资源而救灾乏力时,及时向人民政府报告,请求增援。

(9)根据救灾情况,进一步确定灾害级别。如果达到III级及以上级别,应在抢险救灾和控制事态的基础上,立即报告人民政府,由人民政府报告临汾市人民政府启动III级响应或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并请求上级指挥机构指挥应急处置。

(10)救灾工作和应急处置完成后,响应程序结束。

5.4 应急处置

1.处置要求

(1)防灾救灾工作有关人员应掌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处置要点和具体处置方案,在现场指挥部的领导下实行统一部署、统一调遣、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2)所有救灾队伍都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先期进入救灾现场的救灾队伍,应认真勘查现场情况,尽快判明灾害起因、影响范围和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衍生灾害情况、伤亡人数或涉险人数等,有序开展救灾活动。

(4)现场指挥人员应当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程度采取应对措施,组织突击队和救灾小组全面实施救灾。

(5)救援任务:全力搜救伤亡人员,清点涉险人数和名单,做到一个不漏。排查搜救失踪、失联人员,逐个搜寻、确认下落。

(6)现场救护伤者,应按照正确救护方式运送伤者,防止救护不当而造成伤害。

(7)救灾队伍进入危险区域时,应当佩戴个体安保设备,采取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确保救援安全。

(8)保持应急抢险道路畅通,必要时通往灾区现场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开辟抢险绿色通道,保障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等通行无阻。

(9)对需要隔离的区域实施隔离,防止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

(10)对应急救灾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亟需解决的技术困难,应征求有关技术专家的指导意见,确保应急抢险科学、有序开展

2.处置措施

(1)基本措施

①全程跟踪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实时监测、滚动预报,并及时将灾害情况和暴雪、冻雨监测信息向指挥部通报。

②及时报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展和处置情况。

③按照预案要求开放避难场所,有序转移和疏散受灾人员,做好受灾群众就地安置,保证必须的生活设施和食品、饮水供应。

④保障救援抢险交通、通讯畅通。

⑤根据天气状况和灾情发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⑥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⑦做好灾区卫生防疫,预防疫病流行。

⑧做好牲畜大量死亡可能引发的疫情防治工作。

⑨根据指挥部的决定,通知相关单位临时停产、停业、停课。

(2)常见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措施

①遇到暴雪天气时,应减少外出,做好个人防护

②在暴雪天气易发期,提前做好房屋加固、牲畜入栏,并做好粮食、燃料、畜草等储备工作。

③遇到冻雨或降温天气时,应注意保暖,减少外出,在户外时车辆和行人应小心慢行,穿越马路时应遵守交通规则。

④一旦发现大雪封山等情况,及时发出求救信号,并在家中等待救援。

5.5 扩大应急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扩大应急。

1.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趋势扩大、先期处置不能有效应对或难以控制,指挥部应急处置乏力。

2.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应当扩大应急。

5.6 信息发布

新闻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害发生后要全面收集和掌握基本信息,向全社会发布简讯,公布已经掌握的初步情况、事态发展趋势和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引导公众提高防灾抗灾意识,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工作由宣传报道组发布。

5.7 应急结束

5.7.1应急结束的条件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灾工作全面结束,危险有害因素已经消除,指挥部现场核实后报人民政府批准,结束应急响应

5.7.2应急结束的现场处理

1)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结束后,救灾队伍和各相关应急工作小组在撤离灾区前,应当认真做好现场清理,消除潜在的危险和隐患。危险区域应当设置警戒线和警示标志或派人员值守。

(2)医疗救护组会同抢险救援组负责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现场卫生防疫工作,全面清除危害物体和污染物质。

(3)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本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情况进行评估,并书面报告人民政府,必要时上报临汾市人民政府。

6 后期(善后)处置

由指挥部善后处理组会同各相关单位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1.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尽快消除灾害影响,妥善安置受灾人群,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灾害对人民群众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困难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解决安置。

3.灾害造成牲畜大量死亡,应当现场核实情况,报人民政府研究解决。

4.灾害造成道路损失中断,应当尽快组织抢修确保12小时内恢复交通。

5.对灾害或救援中的亡故人员,善后处理组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抚恤、理赔、补助或补偿,做好受灾群众心理安抚工作。

6.认真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中紧急调集、租赁大型工程设备、征集的物资等赔偿和劳务补偿工作。

7.建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损失保险理赔机制,发挥好保险理赔作用。

8.深入排查治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隐患和安全风险,强化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整改措施落实,认真汲取教训,有效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 应急保障

7.1 应急队伍保障

消防救援大队各医疗应急分队、单位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各社会救援力量属于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救援的突击力量。各部门单位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在指挥部的指导协调下,可成为应急救灾力量。

7.2 医疗卫生保障

卫体局加强应急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全各医疗机构和应急医疗队伍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治的基本力量。

7.3 交通运输保障

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和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措施,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7.4 物资保障

乡镇(街道)要及时加强物资储备的管理和补充;发改和应急部门要加强对应急物资储备库的管理,监督检查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统一调配急需的应急物资利用市场调节供给机制调配应急物资。

7.5 通信与信息保障

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建立、更新雨雪冰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企业以及消防救援队伍等通信联络信息库,并向社会公布。指挥部加强值班值守,规范信息收集和报送程序,发生灾害后按相关要求及时向人民政府报告。指挥部值班电话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保障灾害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7.6 资金保障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灾资金由有关部门通过专项救灾资金、社会捐助等渠道解决。

8 监督管理

8.1 预案管理

通过应急演练和应急救援实战,针对发现的问题和缺陷,及时修订预案,确保预案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8.2 宣传教育培训

市委宣传部通过市融媒体中心等媒体平台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公众熟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方面的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部门有计划、针对性地开展预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救援知识,了解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掌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件的预测方法和报警方式,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努力提高应急能力和安全水平。

8.3 奖励与责任

对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4 预案的制定、实施和更新

本预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上级预案变化适时修订。市应急管理局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趋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组织补充、修订和完善,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本预案由霍州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8.5 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霍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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