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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州市北益昌桥南省考断面 2024年达优良攻坚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3-21
文     号: 霍政办发〔2024〕7号 发布日期: 2024-03-2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 题 词: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霍州市北益昌桥南省考断面2024年达优良攻坚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霍州市北益昌桥南省考断面

2024年达优良攻坚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省考断面水质,全力攻坚北益昌桥南省控断面达优良,深化水污染治理,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稳定提升,加快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基本情况

北益昌断面是汾河进入临汾市境内的第一个省考断面,断面水质临汾下游水质直接影响2023年断面水质中氨氮1.15mg/L3、总磷0.233mg/L3、COD35.7mg/L3、高锰酸盐指数6.6mg/L3(按地表Ⅲ类标准氨氮超15%、总磷超16.5%、COD超78.5%、高锰酸盐指数超10%),水质类别为V类。2024年1-2月断面水质中氨氮1.05mg/L3、总磷0.158mg/L3、COD27.8mg/L3、高锰酸盐指数5.5mg/L3,水质类别为Ⅳ类。目前我市存在部分排污口出水水质不稳定污水处理厂溢流污水不能全收集管网破损直排等问题影响北益昌断面水质稳定,北益昌断面水质达优良仍有较大差距。

二、工作目标

2024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北益昌桥南断面达地表水Ⅲ类标准。

、攻坚任务

推进汾河支流水生态化治理

在汾河支流入汾口建设“表面流+潜流”人工湿地,利用生态化工程治理汛期农业面源污染,提升河流纳污及自净能力,改善支流入干流水质。2025年7月底前,完成南涧河人工湿地净化工程及霍州市汾河流域生态治理工程(许村旧G108国道桥至南涧河支流汇入口处)。(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整治朝阳污水处理厂溢流问题

开展朝阳污水处理厂溢流问题排查专项行动,结合全市污水管网情况城区排水管网分布情况,对市污水管网错接混接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治,重点排查铺设在河道内、河流沿线以及穿越河道的管段,分析建成区总供水量、城镇污水处理厂进出水量及溢流量,彻底解决朝阳污水处理厂溢流问题。(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城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

加快推进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实现管道收集污水全覆盖。加快推进污水管网混错接改造、老旧管网检漏更新、破损修复改造等工程进度。推动开展城镇雨污分流源头治理工作,以城中村、老旧街巷、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及企事业单位庭院内部等合流制管网及混接错接为重点开展排查与改造。(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工业污水集中处理

开展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排查整治,到2024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工业企业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完成火电、煤炭开采行业水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做到废水零排放或外排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后用于区域生态补水。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国家能源集团华北电力有限公司霍州发电厂、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废液零排放改造工程以及霍州煤电集团紫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水深度处理改造工程。(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工信局、霍州经开区管委会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现工业园区废水资源化利用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霍州经开区中水回用项目,对工业园区废水全部实现资源化回用,到“十四五”末,实现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零排放。(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住建局、霍州经开区管委会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沿汾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

继续加强汾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沿河3公里范围内且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推进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对未形成径流的农村生活污水可临时收集入罐就近转运至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2024年10月底前,完成霍州市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国投公司等单位及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入河排污口管理水平

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管理,对未经审批的排污口,要依法办理设置审核手续。加强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深化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实施“一口一策”。坚持分类治理,明确每个排污口整治措施和责任主体,按月组织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对超标排放的排污口溯源整治,限期达标。积极推进污染源--入河排污口--国考断面一体化智慧化水环境管控平台建设,建立“管、控、治”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排污口管理水平。(市生态环境分局等单位及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汛期排水管控

采取驻厂监管、管网清淤、积存污水清空、雨水收集池建设运行、进水阀门精准管控、满负荷运行等措施,加强城市排污管道排查监管,采取增设调蓄设施、快速净化应急处置设施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合流制管网雨季溢流污染,减少雨季污染物入河量。(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水质预警通报

完善地表水环境质量日预警、周研判、月通报的调度通报机制,建立数据共享和推送机制,对水质超标断面聘请水环境专家及时分析研判,督促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及时响应排查溯源污染来源,采取科学精准的应急布控与水污染治理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断面水质超标风险。全面建立重点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协同共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及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汛期面源污染整治工作加强汾河(霍州段)及对竹河、许村河、姚村河、南涧河等支流水质跟踪监测、异常分析等工作。持续做好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严格执行省市汛期城市污水处理管控措施。加密巡河频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进一步强化工业企业监管,督促工业企业及时清理生产、生活中产生的污染物,消除厂区面源污染隐患,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水零外排。(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国投公司等单位及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水环境治理工作,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对重点区域、重点河段、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开展水环境状况大排查、大整治,彻底整治影响河流水质的环境问题。

(二)强化部门联动。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强化组织领导、精准溯源分析、突出重点措施,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稳住“好”的,盯住“差”的,保住“险”的,增加“行”的,紧盯Ⅲ目标,锁定重点断面,力争完成省考断面年度目标任务。

(三)严格执法检查。严格水环境执法检查,加强污染源监测管控,严厉打击涉水企业偷排漏排,对无证排污、超标排放以及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水废渣、生活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查重处,保障水环境安全

(四)加强资金保障。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同时积极申请上级资金支持,大力争取政策性银行、政府债券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系统推动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

    (五)严肃考核监督。严格落实《临汾市水污染防治量化问责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工作不力的予以约谈、通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未完成水环境目标任务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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