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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 引 号: | |
标 题: |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霍州市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9-23 |
文 号: | 霍政办发〔2024〕35号 | 发布日期: | 2024-09-30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 题 词: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霍州市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霍州市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市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城镇管道燃气企业安全运行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及《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及对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五不为过”,做到“五个必须”,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管道燃气主体整合改革,全面提升燃气企业供应保障、安全生产和服务水平,促进燃气市场规模化、专业化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改革,实施企业退出机制,在保障民生用气的基础上,推行标准化管理,提升企业安全运行水平,切实解决全市管道燃气分区经营、各自为阵、安全监管难度大的现状,实现城镇管道燃气行业运行安全和全市范围内管网互联互通的工作目标,2025年10月底前全市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整合完成。
三、经营现状
全市目前合法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2家,其中,央企1家(霍州市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民营企业1家(霍州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霍州市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城镇燃气管道994.64公里,其中中压燃气管道139.42公里,低压燃气管道855.22公里;管道燃气用户62563户,其中,居民用户62090户,非居民用户473户;2023年总供气量927.98万立方米,其中,居民用户用气量742.3万立方米,非居民用户用气量185.68万立方米。
霍州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城镇燃气管道393.29公里,其中中压燃气管道135.99公里,低压燃气管道257.3公里;管道燃气用户2480户,均为居民用户2480户;2023年总供气量19.79万立方米,均为居民用户用气。
四、工作任务
(一)推动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按照市场化、法制化的原则,推动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并推行标准化建设管理。以气源有保障、资金技术力量雄厚、信誉度好、安全管理水平高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为主体,通过临时托管、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整合规模小、经营管理和供应保障水平低的企业。同时,要加快气源“点供”改管输的改造力度,杜绝槽车直供等违法行为,提升气源保障能力。
(二)加强燃气企业监管。对全市范围内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排查整治,对未取得许可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关停,对不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按许可规定经营(包括擅自变更企业名称、登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许可事项;经营类别、经营区域、供应方式等发生变化;发生分立、合并未重新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未申请延续等情形)、未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未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的企业,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三)推行管道燃气企业标准化建设管理。组织全市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按照《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T/CGAS002-2017)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同时根据省住建厅印发的《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方法》要求,对全市管道燃气企业开展评级认定工作,实行分级管控、差异化监管。
(四)实施企业退出机制。燃气主管部门要定期对企业的运营能力、维抢修能力、供气保障能力等进行评估,对不能正常供气、安全隐患长期存在且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启动企业退出机制,并选择管道燃气企业临时接管,提升燃气供应和服务水平。
(五)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针对安全管理薄弱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聚焦老旧管网更新改造、户内隐患整改等重点领域和管道定检、智能监控、客户巡检、抢险应急等重点环节,常态化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督促指导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打造集约化运作、数据共享、精准高效的智慧燃气平台,切实提高燃气公共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六)制定风险防控预案。在实施整合改革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舆情、信访等风险,各相关部门要针对不同风险类型制定风险防控预案,增强抵御风险和应对风险的能力,妥善处置整合改革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要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应对策略,明确应对流程、应对措施、责任分工等,确保风险发生时能够快速反应、迅速处理和解决问题。
五、实施步骤
全市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计划制定阶段(2024年9月底之前)。根据工作任务,结合部门职责,制定工作计划,细化整合流程,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二)整合实施阶段(2024年10月至2025年10月底)。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标准化建设、不良企业退出以及企业整合工作,推动全市城镇燃气行业高质量安全发展。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5年11月至12月底)。认真总结整合改革经验做法,将工作成果提炼为制度机制和标准规范,进一步健全完善管道燃气管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市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成立霍州市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工作专班(见附件),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加强整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务实措施鼓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兼并重组,积极推动整合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促指导。市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工作专班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采取调度通报、督促检查、提醒建议、重点约谈等措施,统筹协调推动整合改革工作落实,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合改革进展滞后、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单位及时予以督办。
(三)坚持统筹兼顾。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兼顾整合改革相关工作,把管道燃气主体整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严格落实日常安全监管执法相结合,与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要兼顾中小企业利益,确保整合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四)营造社会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将整合改革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传递给公众,凝聚社会共识,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要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防范社会负面影响,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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