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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 引 号: | |
标 题: |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州市2025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5-03-14 |
文 号: | 霍政办发〔2025〕3号 | 发布日期: | 2025-03-17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主 题 词: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霍州市2025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霍州市2025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取暖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清洁取暖项目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居民冬季取暖清洁化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构建绿色、节约、安全的清洁供暖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为目标,持续巩固扩大清洁取暖成果,切实抓好清洁取暖持续运行,全力保障取暖用能稳定供应,有序实施新增清洁取暖改造,不断完善清洁取暖长效机制,努力构建清洁高效、运行稳定、群众满意的清洁取暖体系,圆满完成我市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目标。
二、改造原则及路径
清洁取暖改造优先采用集中供热,应供尽供,最大限度提高集中供热覆盖面。集中供热确实无法覆盖的区域,采用“煤改电”“煤改气”改造方式。2025年清洁取暖改造方式主要为“煤改电”。
三、工作目标
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9个乡镇(街道)的114个村(附件1),共计13940户居民的“煤改电”改造工作,涉及改造面积139.4万平方米。
四、资金补贴及设备选型
(一)资金补贴
2025年“煤改电”改造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市政府财政补贴和用户自筹。“煤改电”改造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每户配套设备补贴4200元。补贴资金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按程序拨付。“煤改电”用户在采暖期享受国家电价补贴。“煤改电”电价补贴由国网霍州市供电公司审核办理。
(二)设备选型
2025年“煤改电”采暖终端设备采购及安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供应商负责所有设备的安全、运输、施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维修)、人员(操作)培训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供应商中标后,所投产品应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未备案的产品供应商不得向用户推荐及安装。设备品牌、型号的选购由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组织实施,用户结合自身采暖实际需要,在供应商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的品牌设备中自主选择。
五、进度安排
(一)完善确村确户资料(2月底前)。各相关乡镇(街道)要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策”要求,完善清洁取暖相关基础资料,报送相关部门。
(二)“煤改电”配套终端设备的选择(7月15日前)。各相关乡镇(街道)要按程序全面完成采暖终端配套设备选择工作。
(三)线(电)网改造工程全面完成(8月底前)。国网霍州市供电公司4月底前要完成《2025年“煤改电”改造工作方案》的编制审批工作,8月底前完成“煤改电”线(电)网改造工程施工。
(四)清洁取暖终端配套设备安装完成(9月底前)。“煤改电”终端配套设备全部安装完成,具备使用条件。
(五)清洁取暖改造竣工验收(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2025年清洁取暖验收工作,确保居民温暖过冬。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做好我市2025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成立霍州市2025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附件2),统筹负责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紧盯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措施落地,改造任务按时完成,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规范资金管理。市财政局要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足额落实县级配套资金,严格执行补助政策,及时将项目建设、设备购置等各项补助资金拨付到位,确保拨付效率;保障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及挪用。
(三)强化宣传动员。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海报(宣传画),广播和微信,邀请居民实地参观交流等,用老百姓容易接受、能听明白的方式,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展示清洁取暖成果,形成显著示范效应和良好舆论导向。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在开展清洁取暖工作中要公开公正,阳光运行,严把设备及材料采购供应、验收等环节,对改造用户要在改造前和工程验收后分别进行公示,防止出现套取补贴资金等情况,确保资金安全和政策实效。市2025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要加强对工作推进情况的督导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并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对进展缓慢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附件:1.霍州市2025年清洁取暖改造任务计划汇总表
2.霍州市2025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
附件1
霍州市2025年清洁取暖改造任务计划汇总表
序号 | 乡镇(街道) | 涉及村庄个数 | 计划煤改电户数 | 备注 |
1 | 辛置镇 | 17 | 2574 | |
2 | 白龙镇 | 10 | 378 | |
3 | 李曹镇 | 25 | 2080 | |
4 | 大张镇 | 9 | 1548 | |
5 | 三教乡 | 19 | 2772 | |
6 | 师庄乡 | 9 | 317 | |
7 | 陶唐峪乡 | 15 | 3535 | |
8 | 南环办 | 4 | 66 | |
9 | 退沙办 | 6 | 670 | |
合计 | 114 | 13940 |
附件2
霍州市2025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
一、人员组成
组 长: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能源和住建工作的副市长
成 员:市政府办主任、协管副主任,市能源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市工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警大队、国网霍州市供电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乡(镇)长、街道办主任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和市能源局主要负责人兼任。领导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或增补领导组成员。
二、职责分工
相关乡镇(街道):作为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成立工作专班,配强配全工作人员,确保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督促各村(社区)建立安全员日常巡查制度,加强村(社区)安全用气、用电。
市住建局:负责集中供热改造工作任务组织实施,严把工程质量和验收关。
市能源局:负责“煤改电”工作任务的落实,严把“煤改电”终端设备验收关。
市发改局:负责完善清洁取暖用电用气集中供热采暖价格政策,加大“煤改气”气源调度和协调工作力度。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清洁取暖终端设备市场准入审核和设备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市财政局:负责清洁取暖工作财政补助资金的筹措,确保及时补贴到位。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负责清洁取暖工作环保督察。
国网霍州市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煤改电”线网改造工程和“煤改电”电价补贴政策的落实,保障“煤改电”电力安全稳定运行。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能及工作分工分别抓好落实,确保清洁取暖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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