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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霍州市煤矿安全管理职责清单》和 《霍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职责清单》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5-11-07
文     号: 霍政办发〔2025〕28号 发布日期: 2025-11-12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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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厘清各有关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凝聚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3〕21号)、《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通知》(晋发〔2024〕10号)、《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市级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职责清单的通知》(临政办发〔2025〕11号)文件精神,经市政


府同意,现将《霍州市煤矿安全管理职责清单》和《霍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职责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筑牢安全理念。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矿山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把握“两个至上”价值导向,以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全面落实“八条硬措施”,持续深化矿山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推动矿山行业高质量发展与本质安全水平同步提升。

二、精准对标对表,压实岗位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细化职责清单,规范履职程序,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实现责任闭环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深化协同联动,凝聚监管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对跨部门、跨领域的安全管理事项,要加强联合执法和协同治理,对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确保矿山安全监管无盲区、无死角,推动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向系统化、标准化、精细化纵深发展。

本清单可根据国家、省、临汾市及我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立改废释及部门机构职能调整,按程序动态更新。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7日


相关解读: 【图片解读】《关于印发《霍州市煤矿安全管理职责清单》和 《霍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职责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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