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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霍州市靓城提质改造工程的决定

202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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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塑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经研究,决定实施霍州市靓城提质改造工程,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工程范围:鼓楼及周边主干道,具体以设计方案确定的范围为准。

二、工程内容:鼓楼本体亮化、建筑立面整治、道路提升改造、街道节点景观绿化等。

三、工程建设周期:两年。

四、该工程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发改、住建、自然资源、行政审批等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办)全力做好协同配合工作。

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市城市管理局及各有关单位要依照相关法规政策,狠抓落实,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霍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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