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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镇泰达园建设项目的决定

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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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区域环境,提升城市品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实施中镇泰达园建设项目。具体如下:

一、该项目由开元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工信等有关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二、中镇泰达园建设项目位于霍东大道以南,东环路以东,南涧河生态功能防护线以北,北涧河生态功能防护线以西,总用地面积21002.87平方米(具体四至以附图为准)。

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元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单位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城市规划,把好政策关,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霍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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