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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霍州市“三个一号”旅游公路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望认真组织实施。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霍州市“三个一号”旅游公路建设实施方案
2018年以来,山西省依托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板块旅游资源,高标准规划实施黄河一号、长城一号和太行一号旅游公路建设,将旅游公路、旅游驿站、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旅游有机结合。霍州市抢抓机遇,2021年重点实施霍州市上霍线七里峪至尉候路段改造工程、太行一号旅游公路连接线霍州市七里峪至古县北平旅游及森林防火通道工程、霍州市七里峪至尉候公路景观及慢行系统工程三个项目“三个一号”旅游公路建设。为确保我市“三个一号”旅游公路建设的顺利推进,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霍州市上霍线七里峪至尉候路段改造工程项目位于太岳山国家森林公园七里峪景区内,起于霍州市与沁源县交界,终于七里峪景区与已改造道路相接,全长16.221公里。除K16+700-K17+340、K27+240-K29+945段保持原路基宽度不变,进行路面修复,其余路段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太行一号旅游公路连接线霍州市七里峪至古县北平旅游及森林防火通道工程位于七里峪景区东南部,起于上霍线K17+700,途经红崖松景点,终于古县界,全长3.989公里。采用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四级公路(I)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5km/h,路基宽度6.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霍州市七里峪至尉侯公路景观及慢行系统项目位于七里峪景区县道上霍线公路路侧。项目主要以自然景观、人文景观、节点景观的结合,从视觉景观与体验景观两个层面入手,运用本土植物的合理组合,运用丰富的节点使七里峪至尉候公路成为一条在视觉、历史、娱乐、文化、自然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唯一性的“线形公园”。重点实施慢行步道、植物绿化、观景休闲游园、消防取水及护面墙等工程。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霍州市“三个一号”旅游公路建设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三个一号”旅游公路建设领导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发宁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张文林 市政府办副主任
荀彦龙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
张建军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马建华 市发改局局长
李新平 市财政局局长
尚海虹 市审计局局长
闫会波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卫东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 斌 市水利局局长
徐水林 市林业局局长
朱泽军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云平 李曹镇书记
张 超 李曹镇镇长
张 峰 市公安局局长助理
韦月杏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朱耀平 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于晓艳 霍州市文旅公司经理
朱文奇 七里峪林场场长
王 宇 国网霍州市供电公司经理
刘振峰 中国移动霍州分公司经理
冯安平 中国联通霍州分公司经理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征地拆迁组
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工程建设施工管理和协调保障工作。
主 任:荀彦龙(兼)
副主任:韦月杏(兼)
成 员:王瑞、刘丽萍、郭荣耀、乔哲
征地拆迁组设在李曹镇,主要负责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组 长:王云平(兼)
副组长:张 超(兼)
三、征地拆迁
1.本工程征地拆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经丈量、评估核实签订协议后,由李曹镇组织实施。
2.拆迁
本次拆迁只对占地线内的现有建筑物(附着物)进行补偿。补偿方式实行货币补偿。拆迁补偿以委托的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
3.征地
(1)霍州市上霍线七里峪至尉候路段改造工程项目征地补偿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60号);太行一号旅游公路连接线霍州市七里峪至古县北平旅游及森林防火通道工程和霍州市七里峪至尉候公路景观及慢行系统工程项目征地补偿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
(2)临时占地费1000元/年/亩,复垦费2000元/亩。
(3)土地核实以村为单位进行,具体征地面积以实地丈量面积为准。
四、具体要求
1.霍州市“三个一号”旅游公路建设是我市“十四五”期实施的重点交通建设项目,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强化协调,保障施工。
2.有关单位要为工程建设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协作,密切配合,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协调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决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或借口阻挠和干扰施工。
3.财政及交运部门加强财务管理,设立“三个一号”旅游公路建设专户,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支付工程款项,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4.工程建设所需材料由施工方按质量要求和计划选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或借机阻挠收取任何费用。
5.影响工程建设的通信、移动及电力杆线由所属部门负责迁移。
6.市政府将对“三个一号”旅游公路建设实行“封闭式”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确因工作需进入工地的,经领导组同意后方可进入。
7.公安机关要为工程建设保驾护航,严厉打击一切不法行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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