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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霍州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 车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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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政办函〔202419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做好全市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临汾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临政办函〔2024〕3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建立霍州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指导、协调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临汾市委、市政府及我市重大决策部署,按职责做好全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有关工作;研究制定并推进落实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研究解决全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各成员单位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成市委、市政府交


办的其他任务。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张可新市委副书记、市长

人:郭惠民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成卫华市政府办党组书记

市政府办党组成员、市政府值守中心主任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荀彦龙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市交警大队负责人

  员: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工科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警大队、霍州公路段、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及各乡(镇)长、街道办主任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荀彦龙同志兼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变更人员名单,办公室及时作出调整并按程序向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召集人汇报,不再另行发文。

(二)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召集人或其指定的副召集人主持召开,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参会范围,必要时可邀请其他单位负责人参加。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推动相关工作,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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