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类文件

霍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霍州市沿汾排水主管网更新改造 工程的决定

2024-12-12
【字体:

霍政函〔2024〕35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一泓清水入黄河”的决策部署,充分契合国家发改委有关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的政策要求,顺利取得上级资金的有力支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实施霍州市沿汾排水主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不再实施霍州市沿汾及赵家庄旧路排水主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具体如下:

一、由市住建局组织实施霍州市沿汾排水主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对工程建设负首要责任监督指导责任。工程建设单位为市城市建设项目开发中心。

二、工程实施地点位于霍州市汾河6#井至朝阳污水处理厂,总投资约6000万元,除申请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配套,涉及沿汾更换污水主管,拆除并新建排水管道2800m及相关配套工程等,工程建设周期为24个月。

市住建局要督促市城市建设项目开发中心抓住有利施工期,强化施工组织,优化施工计划,全力推进工程建设。市发改、市财政、市金融事务服务中心、市水利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主动配合,强化要素保障,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积极申请上级资金,加大地方财政筹措,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霍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07003720号  网站标识码:141082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660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