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类文件

霍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永久性使用林地的情况说明

2024-12-12
【字体:

霍政函〔2024〕36

山西林业和草原局:

我市2024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项目霍东学校建设项目,现申请将集体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该批次用地范围内包含部分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第七条、《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第一条规定,现将此次用地情况说明如下:

一、用地范围:项目位于霍州市大张大张村,详细范围见2024年二批次精准上图示意图(规划用地)。

二、用地面积:该项目用地总面积6.3739公顷,其中涉及林地面积5.2152公顷

三、开发用途:霍东学校建设项目。

四、符合规划情况:符合霍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与三条控制线管控规则冲突。

五、本次使用林地主体为霍州市彘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我市已指定霍州市彘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林地占用手续。

附:1.霍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2024年二批次精准上图示意图(规划用地)

2.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汾市尧都区等17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晋政函202437号)

霍州市人民政府

2024125

(此件公开发布)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07003720号  网站标识码:141082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660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