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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变更原霍州煤电集团6座污水处理站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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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政函〔20252


霍州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公司《关于申请变更原霍州煤电集团6座污水处理站土地使用权的请示》(霍国投字〔2024〕75号)已收悉。经2022年7月26日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原霍州煤电集团团柏矿污水处理站(占地面积0.115公顷)、圣佛汾东小区污水处理站(占地面积0.198公顷)、丰峪污水处理站(占地面积0.48公顷)、南矿区污水处理站(占地面积1.4公顷)、李雅庄污水处理站(占地面积0.23公顷)、白龙矿污水处理站(占地面积1.03公顷)6座污水处理站土地使用权划拨你公司。你公司要提前做好验收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自然资源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服务和监管工作确保变更过程合法合规,土地使用符合规划和相关规定。

霍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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