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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汾河流域(霍州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水资源利用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建设工程(二级泵站)实施性详细规划》的 批 复

202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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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报批<汾河流域(霍州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水资源利用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建设工程(二级泵站)实施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霍建发〔202511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汾河流域(霍州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水资源利用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建设工程(二级泵站)实施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你严格对标规划设计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行政审批等相关部门及相关乡镇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协同配合,确保项目顺利进展

《规划》若需调整,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审批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霍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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