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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山西省数据知识产权 试点工作专班的通知

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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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政办函〔2024〕42号


省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开展国家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经省政府同意,成立山西省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组织开展国家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统筹指导、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制定全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制度;指导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实践,加强数据知识产权权益保护,促进数据要素流通使用;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地见效;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汤志平 副省长

副组长:胡 勇 省政府副秘书长

    鞠 振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翟瑞卿 省法院副院长

    闫绪安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马慧健 省司法厅副厅长

    武小勤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 骞 省发展改革委新兴产业处处长

三、运行机制

(一)专班办公室设在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市场监管局局长鞠振兼任。专班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现履职人员进行递补,专班办公室应及时动态调整,并按程序向专班组长汇报。

(二)专班根据需要适时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和协调解决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专班自发文之日起成立,运行至2024年底结束。根据国家数据知识产权试点时限确需延长专班运行时间的,按程序报省政府申请延期。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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