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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霍州市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 | |
标 题: | 霍州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双认证”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04-28 |
文 号: | 霍政发〔2023〕5号 | 发布日期: | 2023-04-29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 题 词: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双认证”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霍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
“双认证”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更好地支持服务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检机构能力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双认证”攻坚行动的通知》(晋农办质监发〔2023〕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三农”方面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双认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满足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要为目标,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推动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提供坚实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双认证”工作,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现成立霍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双认证”工作领导组(下称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郭惠民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新平 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
高 峰 市政府办党组成员、市政府值守中心主任
段小刚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文亮 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成 员: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有关工作人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领导组日常事务。
办公室主任:马奎军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王文亮 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主任(兼)
领导组定期召开攻坚行动调度会,加强会商分析,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准确把握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领导组根据工作需要抽调相关单位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成员如有调整,由现履职人员自行替补,领导组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不再另行通知。
三、重点任务
(一)制定“双认证”各项工作方案。要加快制定农产品检测设备移交方案、硬件环境建设改造方案、人员能力提高计划、检测能力建设计划、“双认证”工作专项经费使用计划等五项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实验室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职责,梳理工作流程,不断完善各类工作预案和规章制度,确保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高效运转、能力快速提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二)保障农产品检验检测设备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等资源优势,整合力量,集中攻关,按照“双认证”要求,确定实验室建设用房、工作经费、人员配备等事项。组织专家对仪器设备进行状态评估,协调仪器生产厂家售后服务部门完成仪器设备的调试和现场指导人员上机操作,提高安全操作水平,完成仪器设备的计量校准,保证各类仪器设备正常运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三)修订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要聘请专家现场作业,结合“双认证”任务要求,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一2017)《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组织编纂《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管理制度》和记录表格等资料,指导实验室人员按体系文件要求开展日常工作,规范工作秩序,做好“双认证”检测考核的各项资料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四)提高检测人员检测理论和操作技能水平。要加强学习培训,注重素质提升,对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等通过线上和线下方式不定期集中培训,重点学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90种有机磷类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23200.116一2019)和《食品安全管理标准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GB2763一2021),邀请专家来我市进行实地指导,提高检测人员理论和操作技能水平。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技术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的专家,组建市专家服务团,组织开展精准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五)提交“双认证”申请。按照“双认证”工作要求,积极整理申请资料,包括法人证明、人员资质材料、仪器设备清单、申请参数和方法等,积极与省评审专家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双认证”工作顺利完成。(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确定每项工作任务的牵头负责人、具体责任人、协调配合人,明确时间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化调研指导,加强问题摸排,找准问题补短板,确保全面完成“双认证”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双认证”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环节多,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促进“双认证”工作全方位高效开展。
(三)落实工作经费。“双认证”工作涉及人员培训、专家指导、仪器检定、仪器设备维护与保养、耗材购入、水电费用、认证评审等,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为确保“双认证”工作能如期获证,并在获证后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财政部门要将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用于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真正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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