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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霍州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与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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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文件(13)


——2020年4月22日在霍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霍州市财政局局长   李新平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霍州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财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及市委七届五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345”发展战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执行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奋力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为全市经济社会稳中向好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确保了民生、运转、发展等方面的资金需求,预算执行情况平稳良好。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预算经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59409万元,与备案预算一致;支出预算由  151383万元变动为178130万元,主要是中央、省转移支付增加35805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52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短收474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972万元,上解支出和债务还本支出增加1607万元。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4668万元,为全年预算59409万元的92.02%,同比减少7.85%,减收原因:一是霍州煤电集团下属团柏煤矿和丰峪煤矿关闭停产,这两个煤矿的煤炭产量占霍州煤电集团霍州境内总产量的1/3以上;二是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直接影响税收收入进一步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16792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4.27%,同比减少1.33%,减支2251万元。

2019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41866万元,同比减少4.13%,其中:增值税完成18023万元,同比增长2.7%;企业所得税完成489万元,同比增长50.6 %;个人所得税完成1066万元,同比减少52.49%;资源税完成7113万元,同比增长18%;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4833万元,同比增长0.68%;房产税完成2620万元,同比增长14.86%;印花税完成1830万元,同比减少5.8%;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3033万元,同比减少5.8%;土地增值税完成441万元,同比减少5.9%;车船税完成1092万元,同比增长6.1%;契税完成 985万元,同比减少32.6 %;环境保护税完成341万元。

非税收入完成12802万元,同比减少18.21%;其中:专项收入完成2872万元,同比增加23.4%;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5515万元,同比增长79.88%;罚没收入完成2383万元,同比减少25.3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906万元,同比减少64.74 %;其它收入完成126万元,同比减少46.83%。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77%,非税收入占比23%。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0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59%,同比增长5.18 %;公共安全支出1016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15%,同比减少2.77%;教育支出3201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93%,同比增长7.22%;科学技术支出47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7.6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0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6.27%,同比减少41.0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57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28%,同比减少0.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54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4.09%,同比增长7.79%;节能环保支出966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3.47%,同比减少4.1%;城乡社区支出1294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72%,同比减少1.09%;农林水支出1528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4.45%,同比增长26.82%;交通运输支出635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16%,同比增长37.36%;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74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同比减少30.56%;商业服务业支出2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52%,同比减少79.76%;金融支出1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减少90.4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8.51%,同比减少84.99%;住房保障支出610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8.24%,同比减少10.65%;债务付息支出194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46.43%。  

经汇算,民生支出142740万元,占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以上,较好保证了政府务实为民的资金需求。

3、上级转移支付情况

2019年,中央、省、临汾市对我市转移支付115737万元,增长3.05%。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07831万元,增长30.18 %;专项转移支付14340万元,减少60.11%,上解上级支出643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572万元,同比增长262.68%,增收7657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3711万元,同比增长66.78%,增支549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9572万元,为预算的59.05%(减收原因:减税降费影响和上级补助收入11739万元未下达);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0529万元,为预算的92.23%,年末滚存结余18540万元。

(四)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市债务余额74753万元,其中,存量债务668万元,政府债券74085万元,全市政府债务率为41.3%,比债务风险警戒线100%低58.7 %。

(五)“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726.53万元,同比减少8.75%。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444.69万元,同比减少23.46%;公务接待费281.84万元,同比增长30.92%。

二、2019年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一)积极争取政策资金,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

面对民生支出扩围提标、刚性支出增加、全市财力十分紧张的局面,我们积极研究政策,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紧盯中央、省、临汾市重大决策和部署,努力争取对我市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全年,争取较大项目上级补助资金11758.09万元。用于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农村“四好公路”建设、农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采煤深陷区治理、冬季清洁取暖等,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特别是针对霍煤关停煤矿和减税降费因素影响税收,我市财政多次向省厅反映,几上几下,申请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2月份,争取到弥补我市财政短收补助2000万元,保证了2019年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战役”,实施重大战略进一步提升。

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年扶贫资金共投入773.76万元,有效保障了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环境保护置于优先位置,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投入污染防治资金4673.4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污染防治、清洁取暖工程、支持环境保护管理事务与能力建设等方面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把债务入口,严控债务风险。

(三)把“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放在首位,民生保障进一步巩固。

推动社会保障发展。全年共投入社保资金4379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城乡低保对象补助、农村五保供养补助、重度残疾人补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等方面。  

推动医疗卫生改革。全年市财政共投入医疗卫生资金4872.72万元,用于我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合理收入的财政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

推动教育科技发展。全年共投入教育科技发展资金36961万元,其中:发放教师工资27281万元,各类教育项目9680万元。主要用于:煤改电工程、职教中心工程、债务还本付息、市一中陈峰展览馆、教育信息化建设、教师节奖励、教师培训、教师招聘等方面。

推动文化旅游建设。全年先后投入1323.29万元。用于全民健身中心建设、春节活动、送戏下乡、电影事业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物保护、旅发大会七里峪展馆陈列布置、山西广播春晚“我在山西过大年”霍州游系列活动、助力旅发宣传工作、旅游厕所、全域旅游等,有力支持了我市文旅发展。

(四)坚持有保有压,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

坚持厉行节约,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集中财力办大事。全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726.53万元,同比减少8.75%。

着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年全市共投入支农资金4918.9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林业生态保护恢复、美丽乡村、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项目建设等,大力支持乡村振兴工作。    

着力支持保障“三基建设”。制定了“2019年财政局三基建设任务清单”,并建立了动态监测机制。全年共投入“三基建设”资金4952.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乡镇运转经费、新增乡镇工作补贴、村级运转经费、农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基层党建经费、乡镇机关基础设施均等化建设、社区补助等方面。

着力保障市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全年累计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892.69万元,主要用于经十路、迎宾路、纬五路及汾河沿岸生活污水处理、农村“四好公路”、义旺至前河底段公路建设、南堡至悬泉山公路改造工程等。

着力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政法机关各项经费给予优先保障,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予以重点支持,全年共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119.8万元,全力保障了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顺利开展。

(五)规范财政管理,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

严格规范政府采购。严格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改进政府采购管理,全年完成集中采购业务共计189笔,预算资金为18505.48万元,实际采购资金为18079.99万元,节约资金为425.49万元,节约率为2.3%。同时,按要求完成了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核查、备案工作,确保了采购行为和数据真实、合法。

严格开展资产管理。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顺利完成了2018年度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上报任务和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年度报表工作,完善了部门资产核查和分析评价,强化了资产管理的预算约束。

严格落实预算评审。全年共评审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33个,项目送审投资额83452.75万元,审定金额74647.32万元,审减资金8805.43万元,核减率9.42%。

严格推进PPP项目建设。年内朝阳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已进入试运营阶段;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和汾河流域生态治理项目调整后相关变更内容已补充并上传至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两个项目均已成立SPV公司,进入执行阶段;人民医院(新医院) 项目已基本完成前期工作,已上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进入准备阶段。

2019年,在抓好全市预算执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骨干税源支撑乏力,新增税源增长不足。我市煤、电等主导产业受节能减排、化解产能、减税降费等国家政策影响较难形成向上的趋势,而新兴财源增长势微力弱,税源不足,导致财政增收基础不够牢固。二是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财政平衡压力较大。今年刚性支出增支因素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提标等政策性支出,以及脱贫攻坚“双增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污染防治、扫黑除恶、三基建设、民生事业等重大战略保障性支出,增长乏力的收入远远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支出需求,收支矛盾突出,财政保障压力巨大。三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重分配,轻管理的现象依然存在,全面深入推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势在必行。

三、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编制好2020年预算,对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完成好各项财政目标,促进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意义十分重大。

(一)2020年预算安排原则

一是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与经济社会发展、与财政政策相衔接,充分考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二是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保基本、保民生、兜底线,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三是妥善处理历史债务,积极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落实中央、省、临汾市关于编制2020年预算有关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需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增强财政可持续性,量力而行合理安排各项财政支出。

(二)2020年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55761万元,比上年决算收入54668万元增长2%。其中:税收收入42704万元, 增长2%;非税收入13057万元,增长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63418万元,同口径增长8.67%。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7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777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000万元,上年结转10209万元(剔除体制上解781万元,专项上解162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91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3418万元,安排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924万元,同比(下同)增长12.99%;公共安全支出9235万元,增长6.8%;教育支出29563万元,增长4%;科学技术支出323万元,增长7.6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60万元,增长55.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88万元,增长22.73%;卫生健康支出23211万元,增长16.09%;节能环保支出7687万元,增长2.23%;城乡社区支出14249万元,增长37.9 %;农林水支出(含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12974万元,增长5.08%;交通运输支出5389万元,增长5.63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585万元,减少17.72 % ;商业服务业支出303万元,增长59.4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662万元,减少51.94%;住房保障支出3726万元,增长14.6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25万元,减少19.83%;预备费安排1500万元,减少62.5%;债务付息支出2544万元,增长15.43%;其他支出70万元,减少81.53%。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全市安排“三公”经费预算700万元,比2019年减少3.65%。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205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4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3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上年结转3275万元,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4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41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预告知15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8832万元,按照基金收入对应的特定用途安排相应的基金支出项目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保基金上年滚存结余18540万元,2020年预算收入35518万元,预算支出4584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215万元。

四、2020年工作思路及措施

在抗击疫情,经济下行的背景下,2020年财政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紧紧围绕中央、省、临汾市战略部署,围绕市委坚持“118”工作思路,举全市之力办好三件大事的安排部署,提质增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配置效率,支持项目建设,保证高质量转型发展;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努力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倾力打造服务型财政,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确保预算稳定运行

稳固收入保障。密切关注国家、省、临汾市政策动态,主动沟通信息、统筹情报,积极向上反映我市实际和诉求,努力争取上级财政对我市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强化收入征管,联合税务部门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提高税收征管效能,防止“跑冒滴漏”。关心和支持骨干企业发展,坚持挖潜增收,盘活长期低效运转和闲置的存量资产,弥补财政收入,稳固壮大财政实力。

做好节支工作。坚持执守简朴、力戒浮华,把“过紧日子”的财政方针落实到财政政策制定、工作谋划、考核奖惩中,所有支出都要明确标准、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业。要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执行中,把“不追加作为原则,追加作为例外”,除中央、省和临汾市重大决策部署外,不开新的支出口子。要加强预算管理,将支出不符合进度要求的预算资金统筹调整用于急需资金支持的项目。对不具备实施条件、项目进展缓慢以及预计难以支出的项目,一律收回用于平衡预算。

(二)支持产业转型,提升财政服务保障能力

一是继续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按照国家、省、临汾市及我市部署,不折不扣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认真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严肃查处政策执行不力、增加企业负担、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发挥好减税降费政策效应。

二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要认真落实国发42号、晋发49号和临发35号文件精神,重点从提升企业质量、增加企业数量等方面涵养我市财源,发展实体经济。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定不移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充分利用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投贷联动等方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产业转型、技术创新等经济发展薄弱环节,增强财政发展后劲,实现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支持文旅融合发展,充分利用我省成为省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有利契机,大力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全市旅游品牌知名度,打造集游、吃、购、住于一体的高质量旅游产品。

三是支持项目建设。争取中央、省、临汾市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十件惠民实事”等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时分配下达、尽快落地生效,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拉动。精准把握国家、省和临汾市产业政策,配合部门加快储备一批基础性、战略性、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严守入库底线,审慎选择备选项目;严守资本金“穿透”管理底线,确保资本金来源合法合规;严守规范实施底线,优先考虑政府负有提供义务的民生项目和存量项目。重点对已入库项目进行梳理,对于已经签约的项目重新梳理优化绩效考核办法,对于未签约项目建立切合实际、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绩效考核办法,对无绩效考核机制的项目,不予安排财政资金。

四是支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的通知》,全力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活力源泉。继续加大对开发区的支持力度,促进先进生产要素在开发区布局和集聚,支持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地等项目”。积极探索和运用新的科技创新管理模式,落实好科技项目的审核及资金安排工作,鼓励我市科技创新,推动经济转型发展。

五是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将统一的政务云平台系统建设费用纳入预算予以保障,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我市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统筹引导县级担保公司共同做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深入推进银担合作,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难题,促进我市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落实好各项财政资金奖补政策,加快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力争到2020年底前完成清偿工作。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利用信息化手段营造最优营商环境。

六是推进国企国资改革。与有关部门同心协力,积极支持做好全市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处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优化国有资本流动等工作,将改制、关闭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资产变现收益、国有资本收益,在扣除各项刚性计提费用后,全部列入财政预算管理,统筹用于国企国资改革,优先支付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及清产核资、企业职工安置、改制重组等相关费用,保障国企国资改革有序进行。

七是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进一步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明确出资人职责;推动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壮大国有金融资本;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经营绩效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深化国有金融机构改革,做好2019年度全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工作。

(三)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发挥财政服务战略的职能作用

一是继续打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坚持以稳为主、稳中求降的政策取向,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健全规范举债融资机制,严格落实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要求,严格保障到期债券利息支付,严禁借债付息。加强隐性债务风险管理,按照坚定、可控、有序、适度原则,对隐性债务存量进行分类压减。健全全口径债务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继续落实好政府债务偿债机制,保障偿债资金来源,按照债务化解方案有序化解债务。

二是继续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足额安排环保经费,加强环保能力建设,足额安排下达各类环保专项资金,优先保证和支持环保重点工作。支持打赢蓝天保卫战,积极推进煤改气、煤改电、清洁能源改造等重点环保工程。落实好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重点加快汾河流域生态保护,提升汾河流域生态保护水平。

三是决战完胜脱贫攻坚战。要深刻认识做好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刻认识收官年、交账年的紧迫性特殊性,坚持焦点不散、靶心不变、力度不减,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工作,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坚持“四个不摘”,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坚持“四个不减”,政策支持不减,资金投入不减,工作力度不减,帮扶力度不减,继续抓好脱贫攻坚投入保障,补齐“两不愁三保障”突出短板,确保脱贫攻坚不留死角。要切实抓好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严格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严肃查处扶贫资金管理中的违法违规问题;继续做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全面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要求,推动扶贫资金管理从“重投入”向“重结果”转变。

(四)用足用好政策,兜牢兜实民生底线

一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安排专项资金,推进产业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机制,切实保障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继续用好财政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政策,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力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支持农村文化建设,开展基层文体活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确保直接发放给特定补贴对象。

二是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筹措资金力度,推进支持城市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

三是认真落实就业创业政策。要支持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扶持弱势群体创业再就业,逐步缓解就业压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动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四是继续加大教育投入。认真落实“一个一般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持续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到人,特岗教师补助拨付到位,全市中小学公用经费切实到校,各类教育补助经费按时足额下达,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五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稳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深入推进公立医院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加强公立医院财务预算管理,合理控制成本,提升医疗资源使用效益,规范医院经济运行。取消药品医院加价,落实公立医院药品补贴。积极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所需经费。

六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做好社会救助兜底工作,支持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适时调整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继续做好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继续办好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

(五)深化财政改革,推进财政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扎实推进预算管理。积极落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政策。聚焦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九项具体工作”,把财政工作目标任务举措谋深谋细谋实。加强项目预算绩效评价,严格项目入库管理。深化财政国库管理改革,有序推进资金支出与政府采购、国库现金管理的有效衔接。继续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格预算追加调整,进一步提高预算严肃性和约束力。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严格财政票据使用,全面完成我市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任务。

二是扎实推进绩效管理。强化绩效导向,将绩效关口前移,对新出台的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继续深化绩效目标管理,积极开展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报,绩效目标与项目预算同步批复下达,提升绩效目标约束力。

三是扎实推进资产管理。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将行政、参公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办公用房和业务技术用房大中修等事项支出统一列入部门预算。严格资产处置审批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是扎实推进项目评审。探索推进政府采购项目预算事前评审,做到“先评审,后预算”,将预算事前评审工作纳入预算绩效管理流程,提高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准确性。对申请追加项目,经同级政府审批后再进行预算评审。推动预算评审流程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

五是扎实推进制度机制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完善财政制度机制上下功夫。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在推进预决算公开、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结合财政业务核心一体化系统、信息数据库建设和内控内审等工作,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的监管机制。健全完善专项检查机制,聚焦重点行业和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处理力度,全面提升内控成效。

各位代表,面对今年疫情防控、减税降费、经济下行压力大的严峻形势,完成2020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难度增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紧扣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制定支出政策、安排财政资金、加强服务管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确保完成2020年预算任务,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谱写财政工作新篇章。

2020年备案预算多报表(有决算数的).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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