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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霍州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与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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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4日在霍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霍州市财政局局长   李新平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霍州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时代赋予的初心使命,靠奋斗彰显;美好霍州的崭新画卷,用实干描绘。2020年霍州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时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紧紧围绕中央、省、临汾市战略部署,围绕市委坚持“1﹒18”工作思路,举全市之力办好三件大事的安排部署,提质增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配置效率,支持项目建设,保证高质量转型发展;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努力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倾力打造服务型财政,确保了“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预算经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备案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557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63418万元。

预算执行中,受新冠疫情影响所有企业延期开工复工,学校不能如期开学,七里峪和霍州署景区关停,重点税源企业“一煤两电”受煤电市场低迷、上网电价下调影响以及国家出台实施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举措等,导致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大幅减少,加上中央省市转移支付补助等因素影响,我市调整了收支预算。2020年末,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48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196591万元。

2020年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8775万元,为年初备案预算55761万元的87.47%,为调整预算48000万元的101.61%(调整后超收775万元),同比减少10.78%。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181433万元,为调整预算196591万元的92.29%,同比增长8.05%。

2020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3836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38000万元的100.95%,其中:增值税完成16864万元,同比减少6%;企业所得税完成607万元,同比增长24%;个人所得税完成654万元,同比减少39%;资源税完成4516万元,同比减少37%;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4757万元,同比减少2%;房产税完成2313万元,同比减少12%;印花税完成2030万元,同比增长11%;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2517万元,同比减少17%;土地增值税完成1303万元,同比增长195%;车船税完成1179万元,同比增长8%;契税完成732万元,同比减少26%;环境保护税完成281万元,同比减少18%,其它税收完成13万元。

非税收入完成1041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4.13%;其中:专项收入完成3269万元,同比增长13.82%;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2714万元,同比减少50.8%;罚没收入完成2857万元,同比增长19.9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380万元,同比减少27.62%;其它收入完成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78.65%,非税收入占比21.35%。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93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5%,同比增长14.77%;公共安全支出1083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42%,同比增长6.64%;教育支出3304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1%,同比增长3.19%;科学技术支出52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2%,同比增长10.4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27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7%,同比增长37.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3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3%,同比增长16.83%;卫生健康支出2452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7.9%,同比增长13.83%;节能环保支出890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2.1%,同比减少7.9%;城乡社区支出1540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9.02%;农林水支出1613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9.9%,同比增长5.53%;交通运输支出635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7%,同比增长0.0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减少66.2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2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38%;金融支出11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31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8.8%,同比增长5.23%;住房保障支出413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4.5%,同比减少32.2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8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灾害防治应急管理支出86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43.6%,同比减少56.91%;债务付息支出237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1.65%;债务发行费用1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其他支出10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减少73.35%。

经汇算,民生支出154219万元,占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以上,较好保证了政府务实为民的资金需求。

3、上级转移支付情况

2020年,中央、省、临汾市对我市转移支付138812万元,增长19.94%。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37103万元,增长27.15 %;专项转移支付8143万元,减少43.21 %;返还性收入-6434万元,无增减变化。

4、当年收支平衡情况

2020年全市总财力212506万元,其财力构成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77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8812万元,上年结转10209万元,调入资金1814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2896万元。2020年全市总支出2125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143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407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991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89万元,结转下年使用15158万元。总财力与总支出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985万元,为预算的110.83%,上级补助收入814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275万元,专项债券收入7500万元,基金收入总计24902万元。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21549万元,为预算的93.33%,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814万元,滚存结余1539万元,基金支出总计24902万元。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3497万元,上年结转7934万元,收入总计1143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11339万元,年终结转92万元,支出总计11431万元。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我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2250万元,为预算的120.97%。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3505万元,为预算的96.41%。各项基金的具体执行情况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6126万元,为预算的130.46%;支出19376万元,为预算的96.7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124万元,为预算的92.32%;支出4129万元,为预算的94.81%。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2020年,全市政府债务余额85141万元,其中:存量债务579万元,政府债券84562万元,全市政府债务率为41%,比债务风险警戒线100%低59%。全市未发生违法违规举债情况,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被问责的个数为零。

2020年,我市使用抗疫特别国债(政府性基金)690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医疗卫生、交通基础设施、疫情防控相关支出等方面。

(六)“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三公”经费预算执行9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642万元;公务接待费343万元。

二、2020年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2020年积极争取到上级政策资金51251万元。其中: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3529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4429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7529万元,政府性基金6900万元),一般债券资金30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7500万元,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12330万元,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463万元,为我市兜牢“三保”底线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战役”,实施重大战略进一步提升

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2020年共投入扶贫资金1589.86万元,有效保障了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污染防治支出5100万元,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汾河沿岸污水处理、清洁取暖工程、支持环境保护建设等方面;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将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把债务入口,严控债务增量。

(二)“三个到位”全面落实疫情防控

经费保障到位。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资金快捷拨付办法,2020年安排疫情防控资金4652万元,确保了全市疫情防控经费需要。

政策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上级补助政策,认真落实疫情期间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积极落实疫情期间中小企业房租减免政策18万元,帮助中小微企业保经营、渡难关。

快捷采购到位。建立疫情期间采购“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物资采购效率。

(三)把“三保”放在首位,民生保障进一步巩固

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障发展。2020年共投入社保资金32816万元。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低保对象补助、特困人员补助、农村80岁老人高龄补贴、临时困难救助等方面,进一步了我市的稳定和发展。

进一步推动医疗卫生改革。2020年共投入医疗卫生资金23453万元,用于我市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城乡低保对象医疗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建设等方面,有效改善了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和群众就医难、看病贵的难题。

进一步推动教育均衡发展。2020年共投入教育发展资金33040万元。主要用于煤改电工程、教育信息化建设、标准化考点建设、曹村矿学校改造及辛置镇中心幼儿园建设、远程教育运行设备维护、教师培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等方面,有利的促进了全市教育事业发展。

进一步推动科技文旅建设。2020年先后投入4804万元,用于全民健身中心建设、悬泉山景区游步道建安修缮、旅游公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物保护、科技工作等,有力支持了我市科技文旅发展。

(四)坚持有保有压,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

坚持厉行节约,树立过“紧日子”思想。

全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20年全市共投入资金5669万元,用于乡村振兴、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环境整治、林业生态保护恢复、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建设等,全力支持乡村振兴工作。

全力支持保障基层组织运转。2020年全年共投入基层组织运转经费52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各乡(镇)、街道办、村级组织、社区运转等工作。

全力保障市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2020年市政、交通重点工程投入18106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环卫绿化等市容市貌建设、经十路、鼓楼东街、纬三路、纬五路、状元路改造、大众南路棚改造、四好农村路建设、南堡—悬泉山公路改造、旧108国道退沙至许村公路改造等方面,大力促进了我市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进一步改善了我市人居环境及城市发展空间。

全力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及装备经费,2020年共投入扫黑除恶专项经费60万元,全力保障了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进行。

(五)规范财政管理,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

进一步规范开展资产管理。完善部门资产核查和分析评价,强化资产管理的预算约束。2020年合理配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99笔,预算金额1692万元。

进一步规范开展政府采购。进一步规范开展政府采购。改进政府采购管理,依法开展集中采购,推进网上商城建设。2020年监督完成集中采购业务81笔,预算资金2526万元,实际采购资金2340万元,节约资金185万元,节约率7.32%。网上商城已上架商品5163件,按要求缴纳社保后入驻供应商32家,累计成交订单281笔,成交金额549万元。

进一步规范开展预算评审。利用财政投资评审机制,有效控制财政投资项目建设资金。2020年完成评审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161个,项目送审投资额56362万元,审定金额47042万元,审减资金5040万元,核减率8.94%,有效达到节支增效的目的。

进一步规范推进PPP项目建设。进一步规范推进PPP项目建设。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会议中心已投入试用阶段,其余场馆进入设备调试收尾阶段;汾河流域生态治理项目正在按相关程序办理股权转让;朝阳污水处理二期工程进入运营阶段。

(六)全面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2020年我市上线运行了市级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绩效目标已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项目共924个,今年选取2个市直单位作为试点,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选取重点项目,借助第三方进行财政重点评价,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2020年,在抓好全市预算执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骨干税源支撑乏力,新增税源增长不足。我市税源结构单一,基本依赖煤、电行业。第三产业、民营经济发展不足,新型产业还不能挑起经济转型“大梁”。另一方面: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财政平衡压力较大。由于我市财政自身造血功能不足,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对财政资金的需求日益加大,增支减收等因素同步增长,财政保障压力巨大。

三、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是我市“十四五”转型出雏型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之年,完成好各项财政目标,促进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意义十分重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财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霍州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始终坚持“1˙18”工作思路,围绕“转型出雏型、率先蹚新路”的总体目标,深刻领悟市委“转型、率先、蹚出、新路”时代内涵,努力培植后发优势,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实施“六新”突破,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2021年预算安排原则

一是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的原则。紧紧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霍州市委“1﹒18”工作思路安排预算,确保财政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打实打足的原则。按照收入预算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要求,科学合理制定收入计划,既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又积极组织收入,依法征收,确保应收尽收。

三是坚持过紧日子、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支出预算按照“过紧日子、保基本、保战略、保重点”的要求,坚持有保有压,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继续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优化结构,突出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

四是坚持底线思维、防控风险的原则。妥善处理历史债务,积极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确保财政安全运行。

五是坚持绩效管理、全流程监控的原则。全面推行预算管理一体化,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大力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2021年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52120万元,比上年决算收入48775万元增长6.86%。其中:税收收入41187万元,增长7.36%;非税收入10933万元,增长4.9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79996万元,同口径增长10.14%。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12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8575万元,调入资金6561万元,上年结转15158万元,(剔除体制上解781万元,专项上解163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9996万元,同比(下同)增长10.14%。安排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370万元,同比增长32.35%;公共安全支出6852万元,减少25.8%;教育支出31501万元,增长6.56%;科学技术支出327万元,增长1.2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09万元,减少42.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79万元,增长24.98%;卫生健康支出22187万元,减少4.41%;节能环保支出7866万元,增长2.33%;城乡社区支出11191万元,减少21.46%;农林水支出14659万元,增长12.99%;交通运输支出4439万元,减少17.6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570万元,减少2.56%;商业服务业支出155万元,减少48.8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727万元,增长2.44%;住房保障支出12116万元,增长225.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83万元,增长140.36%;预备费安排1500万元,无增减变化;债务付息支出2362万元,减少7.15%;其他支出3万元,减少95.71%。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全市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56万元,同比减少6.29%。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171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4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83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6800万元,同比增长25.93%,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预算55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预算1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预算30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8536万元,同比减少3.35%,按照基金收入对应的特定用途安排相应的基金支出项目预算。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收入68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7万元,上年结转1539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上年结转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预告知9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4万元,按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对应的特定用途安排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项目预算。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保基金2020年滚存结余17599万元,2021年社保基金收入预算3094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预算66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预算24264万元;社会保障基金支出预算2797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预算45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23404万元。

四、完成2021年预算任务的主要工作及措施

成绩来之不易,收获弥足珍贵。2021年全市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坚持“1﹒18”工作思路,举全市之力办好三件大事战略部署和要求,努力在増收节支上发力,在提高财政绩效上用功,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全年预算任务。

(一)紧紧围绕市委坚持“1﹒18”工作思路,举全市之力办好三件大事战略部署这一主线,聚集战略财政支撑作用

一是继续推进减税降费。按照中央、省、临汾市安排部署,继续落实好制度性减税降费政策,同时加大各类违规涉企收费整治力度,坚决防止弱化减税降费政策红利。

二是持续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筹措资金力度,推进支持城市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

三是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加强项目谋划,优化营商环境,构建高质量转型发展的产业体系,有效扩大投资,增强发展后劲。建立招商引资奖励机制,全力促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围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资金投向,为我市项目建设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四是重点支持“六新”发展。紧扣“转型出雏型、率先蹚新路”的总体目标,通过统筹整合资金、安排债券资金,充分运用财政政策,支持现代装备制造业、现代医药、大数据等新兴产业,助推我市“六新”发展。

五是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扎实做好普惠金融工作,加快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问题。

(二)坚持增收节支两手抓,确保财政持续平稳运行

一是扎实做好增收工作。严格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压实全年财政收入基数,科学制定收入计划,协调税务部门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确保应收尽收,争取超额完成征收任务。

二是从严落实节支措施。严把支出关,深入挖掘节支潜力,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切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紧要处,让每分钱都发挥出最大效用。

三是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逐步建立“三保”长效保障机制,落实“三保”预算事中监控机制,确保全市基层财政运转有序。

四是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多在争取工作的前瞻性、及时性、精准性上下功夫,深入分析研究国家、省、临汾市政策出台趋向,找准与我市发展的结合点,主动向上级反映我市的诉求和需要,努力争取上级财政对我市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三)支持落实三大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充分发挥政府债券有效拉动投资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债券使用管理和专项债券项目储备,推动专项债券项目市场化配套融资。严格暂付款管理,使暂付款不能成为随意使用和调度财政资金的渠道。坚决遏制显性债务增量,积极化解隐性债务存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确保财政安全运行。

二是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抓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促进稳定帮扶政策,分类调整优化,留足政策过渡期,实现农业全面转型升级,农民全面富裕发展,农村全面繁荣进步。

三是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支持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建立稳定的污染防治投入机制,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支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容工程,支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支持农村土壤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推进生态修复治理。

(四)保障落实四项政策,推动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一是支持就业优先政策。保障就业资金持续稳定投入,加快“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加大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的帮扶,推动稳住就业基本盘。

二是支持提高教育文化事业发展。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等政策,支持实施公办幼儿园扩面、基础教育补短、高中教育提质、师资能力提升等行动,努力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支持强化文化事业发展,支持推进旅游厕所建设,以及全域旅游总体规划编制。

三是支持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水平。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强突发重大传染病应对处置能力。支持中医院核酸实验室及留观病房改扩建等项目,推进市人民医院(新医院)建设项目,大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是支持强化社会保障。继续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配合市级财政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准备工作。支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继续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做好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工作。支持完善社会养老体制机制,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五)深入实施四项改革,推动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深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临汾市政府关于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文件精神,争取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领域取得突破进展,逐步建立和完善市以下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框架清晰、边界明确、权责共担、保障有力的管理机制。

二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保证预算管理业务更为规范、流程更为完备、控制更为严格。合理运用项目库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指导督促单位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规范化管理。

三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重点环节扩围增效,做“优”绩效目标,做“实”绩效监控,做“深”绩效评价,做“精”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基础,健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推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四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坚持“谁采购、谁尽责、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新型采购人制度。围绕“物有所值”采购目标,提升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专家的专业化水平。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建设,优化和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各位代表,新任务开启新征程,新使命需要新担当。做好2021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紧扣市委坚持“1﹒18”工作思路,举全市之力办好三件大事战略部署,提振发展信心,克服艰难险阻,确保完成2021年预算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为奋力开创全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贡献财政应有的力量!

附件:附表—2020预算执行和2021预算草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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