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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霍州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与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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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5日在霍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霍州市财政局局长   李新平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霍州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时代赋予的初心使命,靠奋斗彰显;美好霍州的崭新画卷,用实干描绘。2021年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紧紧围绕中央、省、临汾市战略部署及霍州市经济工作会议安排,提质增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配置效率,支持项目建设,保证高质量转型发展;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努力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倾力打造服务型财政,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预算经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备案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5212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79996万元。

2021年财政部门全力应对困难挑战,和相关部门紧密配合,迎难而上、担当作为、务实重干,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达到了预期效果,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全市财政运行平稳有序。

1. 主要收入完成情况

2021年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5951万元,为年初备案预算52120万元的107.35%,同比增长14.71%,顺利实现首季“开门红”、半年“双过半”、全年完任务的目标。

税收收入完成42560万元,为年初预算41187万元的103.33%,同比增长10.94%。其中:增值税完成20223万元,同比增长19.92%;企业所得税完成1180万元,同比增长94.40%;个人所得税完成749万元,同比增长14.53%;资源税完成4990万元,同比增长10.50%;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5053万元,同比增长6.22%;房产税完成1922万元,同比减少16.90%;印花税完成1893万元,同比减少6.75%;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2297万元,同比减少8.74%;土地增值税完成1213万元,同比减少6.91%;车船税完成1041万元,同比减少11.70%;耕地占用税完成683万元,同比增长15.18%;契税完成1088万元,同比增长48.63%;环境保护税完成211万元,同比减少24.91%,其它税收完成17万元,同比增长30.77%。

非税收入完成13391万元,为年初预算10933万元的122.48%,同比增长28.60%。其中:专项收入完成8173万元,同比增长150.02%(主要原因为专项收入中包含一次性收入:一是2016—2019年行政事业单位残保金收入2528万元;二是公共租赁住房配建资金收入1717万元);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1715万元,同比减少36.81%;罚没收入完成2172万元,同比减少23.98%;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170万元,同比减少15.22%;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73万元,同比减少5.19%;捐赠收入完成88万元,同比减少21.43%。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76.07%,非税收入占比23.93%。

2.主要支出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6870万元,为调整预算191209万元的92.50%,同比减少2.5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058万元,同比增长0.58%;公共安全支出8705万元,同比减少19.66%;教育支出33616万元,同比增长1.74%;科学技术支出529万元,同比增长0.3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19万元,同比减少10.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01万元,同比增长22.38%;卫生健康支出24612万元,同比增长0.36%;节能环保支出7140万元,同比减少19.79%;城乡社区支出14803万元,同比减少3.89%;农林水支出13384万元,同比减少17.04%;交通运输支出6242万元,同比减少1.8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22万元,同比增长28.2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4万元,同比减少6.17%;金融支出200万元,同比减少81.8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469万元,同比增长93.05%;住房保障支出-2449万元(主要原因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搬迁安置项目补助资金清算扣回1243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06万元,同比增长247.92%(主要原因为当年我市发生严重雨涝灾害,相应投入救灾保障资金大幅度高于上年);债务付息支出2331万元,同比减少1.69%;债务发行费用11万元,同比减少15.38%;其他支出67万元,同比减少33.66%。

经汇算,民生支出143176万元,占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以上,较好保证了民生支出需求。

3.上级转移支付情况

2021年,中央、省、临汾市对我市转移支付121397万元,同比减少12.55%。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32905万元,减少3.06 %;专项转移支付-5074万元(主要原因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搬迁安置项目补助资金清算扣回12437万元,其余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363万元,减少9.58 %);返还性收入-6434万元,无增减变化。

4.当年收支平衡情况

2021年全市总财力216873万元,其财力构成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95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1397万元,上年结转15158万元,调入资金272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561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507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6248万元,再融资债券8829万元)。2021年全市总支出2168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687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117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883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31万元,结转下年使用21222万元。总财力与总支出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3674万元,为年初预算6800万元的201.09%(主要原因为当年加大对土地出让金收入的征缴力度,土地出让金收入增长较大),上级补助收入174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39万元,专项债券收入3499万元(其中:专项债券1000万元,再融资债券2499万元),基金收入总计20458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1111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729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500万元,滚存结余4118万元,基金支出总计20458万元。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上年结转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03万元,收入总计239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39万元,结转下年856万元,专项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我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9866万元,为预算的96.50%;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6403万元,为预算的94.37%。各项基金的具体执行情况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2464万元,为预算的92.58%;支出21720万元,为预算的92.8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7402万元,为预算的110.74%;支出4683万元,为预算的100%。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2021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92325万元,其中:存量债务520万元,政府债券91805万元,全市政府债务率为45%,比债务风险警戒线120%低75%。全市未发生违法违规举债情况,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被问责的个数为零。

2021年我市申请到位再融资债券11328万元,用于当年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新增债券724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6248万元,专项债券1000万元。一般债券安排用于:交通局三大板块旅游公路项目3898万元(主要有:上霍线七里峪至尉侯路段改造工程、七里峪至尉侯公路景观及慢行系统项目、七里峪至古县北平工程)、“四好农村路”建制村通硬化路改造工程及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0万元、“四好农村路”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工程300万元、李曹镇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350万元、南环路南延道路改造工程700万元、橡胶厂棚户区配套项目纬三路道路工程(经七路—经十路)250万元、跨汾河污水管网应急抢修工程350万元、背街小巷道路改造工程200万元;专项债券1000万元安排用于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基础建设项目。

(六)“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三公”经费预算执行635万元,同比减少35.53%;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4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49万元),同比减少29.91%;公务接待费185万元,同比减少46.06%。

(七)动支预备费情况

2021年年初安排预备费1500万元。因当年我市发生严重雨涝灾害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安排动支预备费,主要用于:抗洪救灾抢险及物资保障1107万元,森林草原灭火消防物资83万元,汾河沿岸生活污水处理站水溢流外运及投加除磷药剂费用124万元和年初难以预计的其他支出186万元。

二、2021年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一)积极争取政策资金,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

2021年,积极争取到上级政策资金17509万元。其中: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7050万元,第二批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1600万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1000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611万元,一般债券资金6248万元,专项债券资金1000万元,为我市兜牢“三保”底线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战役”,实施重大战略进一步提升

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投入衔接资金1248万元,有效保障了全市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污染防治支出3391万元,主要用于汾河沿岸生活污水处理、供热换热站补贴、清洁取暖、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退耕还林、大气污染防治、支持环境保护建设等方面;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将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把债务入口,严控债务增量。

(三)做到“两个到位”

经费保障到位。截至12月底,已安排疫情防控资金798万元,确保了全市疫情防控经费需要;安排防汛救灾及灾后重建资金3053万元,确保了我市救灾重建工作顺利实施。

快捷采购到位。建立疫情期间采购“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物资采购效率;开辟应急防汛救灾物资政府采购绿色通道,进一步保障物资快捷采购到位。

(四)把“三保”放在首位,民生保障进一步巩固

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障发展。投入社保资金29810万元。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低保对象补助等方面;进一步推动医疗卫生改革。投入医疗卫生资金9591万元,用于我市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城乡低保对象医疗补助等方面;进一步推动教育均衡发展。投入教育发展资金33616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教育信息化建设、“高清标准化”考点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推动科技文旅建设。先后投入4348万元,用于旅游发展、文物保护、科学技术等方面。

(五)坚持有保有压,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

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市共投入资金2668万元,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安全饮水等;支持保障基层组织运转。投入基层组织运转资金65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各乡镇、村、社区运转等工作;保障市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投入资金16121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环卫绿化等市容市貌建设、市民中心维修、生活垃圾处理厂及污水处理、居民清洁煤补贴、全民健身中心绿化、南环路南延路、纬三路道路工程,“四好农村路”建设、柴货车淘汰补助等;支持全市住房保障。投入7936万元,主要用于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搬迁、旧房拆除、土地复垦项目,大众路棚改贷款还本付息,公租房廉租房维修以及农村危房改造等。

(六)规范财政管理,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

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衔接。完善部门资产核查和分析评价,强化资产管理的预算约束。完成了资产系统与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对接,合理配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207家,预算金额2204万元;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改进政府采购管理,依法开展集中采购,推进网上商城建设,截至12月底监督完成集中采购业务81笔,采购资金4347万元,节约资金341万元,节约率7.8%。网上商城已上架商品4510件,已完成入驻供应商44家,成交金额975万元;进一步规范开展预算评审。利用财政投资评审机制,有效控制财政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截至12月底共完成评审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209个,项目送审投资额52949万元,审定金额48489万元,审减资金4460万元,核减率8.42%,有效达到节支增效的目的。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出台了《霍州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绩效目标已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和项目,并借助第三方进行财政重点评价,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2021年,在抓好全市预算执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骨干税源支撑乏力,新增税源增长不足。我市税源结构单一,基本依赖煤、电行业。第三产业、民营经济发展不足,新型产业还不能挑起经济转型“大梁”;另一方面: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财政平衡压力较大。由于我市财政自身造血功能不足,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对财政资金的需求日益加大,增支减收等因素同步增长,财政保障压力巨大。

三、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完成好各项财政目标,促进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意义十分重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按照中央、省、临汾市关于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及霍州市经济工作会议安排,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实施“六新”突破,大力支持保障产业治理、深化改革、生态治理、乡村振兴、改善民生、社会治理六项重点工作,努力培植后发优势,破解难题、全力补齐短板弱项,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坚决兜住民生底线,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转型出雏型、率先蹚新路”的崭新篇章。

(一)2022年预算安排原则

一是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的原则。紧紧围绕中央、省、临汾市重大决策部署和霍州市委战略部署安排预算,确保财政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打实打足的原则。按照收入预算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要求,科学合理制定收入计划,既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又积极组织收入,依法征收,确保应收尽收。

三是坚持过紧日子、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支出预算按照“过紧日子、保基本、保战略、保重点”的要求,坚持有保有压,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继续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优化结构,突出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

四是坚持底线思维、防控风险的原则。妥善处理历史债务,积极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确保财政安全运行。

五是坚持绩效管理、全流程监控的原则。全面实行预算管理一体化,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大力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2022年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61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收入55951万元增长9.02%。其中:税收收入51700万元,增长21.48%;非税收入9300万元,减少30.5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01568万元,同口径增长11.98%。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115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31万元,上年结转21222万元,(剔除体制上解781万元,专项上解3257万元,一般债券还本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568万元,同比(下同)增长11.98%。安排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210万元,增长11.33%;公共安全支出8236万元,增长17.98%;教育支出33391万元,增长6.02%;科学技术支出103万元,减少68.5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96万元,增长39.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305万元,增长1.05%;卫生健康支出22346万元,增长0.79%;节能环保支出5760万元,减少26.78%;城乡社区支出11028万元,减少1.46%;农林水支出27960万元,增长90.54%(主要原因为上级提前下达农林水专项资金超上年同期1243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559万元,增长114.95%(主要原因为上级提前下达交通运输专项资金超上年同期115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债券三大板块旅游公路项目3598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1366万元,增长139.65%(主要原因为上级提前下达资源勘探工业信息专项资金超上年同期34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182万元,增长16.69%;住房保障支出8559万元,减少29.3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17万元,增长12.71%;预备费安排1500万元,无增减变化;债务付息支出2553万元,增长8.09%;其他支出197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全市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90万元,同比减少25.30%。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153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3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7100万元,同比增长4.41%,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预算58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预算1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预算30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1469万元,同比增长34.36%,按照基金收入对应的特定用途安排相应的基金支出项目预算。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收入71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1万元,上年结转4118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上年结转85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预告知4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96万元,专项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保基金2021年滚存结余18115万元,2022年社保基金收入预算3345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预算80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预算25429万元;社会保障基金支出预算3085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预算54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25428万元。

四、完成2022年预算任务的主要工作及措施

2022年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霍州市委战略部署和要求,努力在増收节支上发力,在提高财政绩效上用功,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全年预算任务。我们的主要工作及措施是:

(一)紧紧围绕市委战略部署和要求,聚集战略任务发挥财政支撑作用

一是继续推进减税降费。按照中央、省、临汾市安排部署,继续落实好制度性减税降费政策,同时加大各类违规涉企收费整治力度,坚决防止弱化减税降费政策红利。

二是持续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筹措资金力度,推进支持城市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

三是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加强项目谋划,优化营商环境,构建高质量转型发展的产业体系,有效扩大投资,增强发展后劲。建立招商引资奖励机制,全力促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围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资金投向,为我市项目建设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四是重点支持“六新”发展。紧扣“转型出雏型、率先蹚新路”的总体目标,通过统筹整合资金、安排债券资金,充分运用财政政策,支持现代装备制造业、现代医药、大数据等新兴产业,助推我市“六新”发展。

五是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扎实做好普惠金融工作,加快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问题。

(二)坚持增收节支两手抓,确保财政持续平稳运行

一是扎实做好增收工作。严格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压实全年财政收入基数,科学制定收入计划,协调税务部门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确保应收尽收,争取超额完成征收任务。

二是从严落实节支措施。严把支出关,深入挖掘节支潜力,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切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紧要处,让每分钱都发挥出最大效用。

三是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逐步建立“三保”长效保障机制,落实“三保”预算事中监控机制,确保全市基层财政运转有序。

四是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多在争取工作的前瞻性、及时性、精准性上下功夫,深入分析研究国家、省、临汾市政策出台趋向,找准与我市发展的结合点,主动向上级反映我市的诉求和需要,努力争取上级财政对我市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三)支持落实三大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充分发挥政府债券有效拉动投资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债券使用管理和专项债券项目储备,推动专项债券项目市场化配套融资。严格暂付款管理,使暂付款不能成为随意使用和调度财政资金的渠道。坚决遏制显性债务增量,积极化解隐性债务存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确保财政安全运行。

二是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抓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促进稳定帮扶政策,分类调整优化,留足政策过渡期,实现农业全面转型升级,农民全面富裕发展,农村全面繁荣进步。

三是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支持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建立稳定的污染防治投入机制,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支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容工程,支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支持农村土壤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推进生态修复治理。

(四)保障落实四项政策,推动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一是支持就业优先政策。保障就业资金持续稳定投入,加快“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加大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的帮扶,推动稳住就业基本盘。

二是支持提高教育文化事业发展。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等政策,支持实施公办幼儿园扩面、基础教育补短、高中教育提质、师资能力提升等行动,努力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支持强化文化事业发展,支持推进旅游厕所建设,以及全域旅游总体规划编制。

三是支持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水平。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强突发重大传染病应对处置能力。支持中医院核酸实验室及留观病房改扩建等项目,推进市人民医院(新医院)建设项目,大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是支持强化社会保障。继续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配合市级财政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准备工作。支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继续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做好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工作。支持完善社会养老体制机制,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五)深入实施四项改革,推动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深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临汾市政府关于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文件精神,争取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领域取得突破进展,逐步建立和完善市以下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框架清晰、边界明确、权责共担、保障有力的管理机制。

二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保证预算管理业务更为规范、流程更为完备、控制更为严格。合理运用项目库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指导督促单位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规范化管理。

三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重点环节扩围增效,做“优”绩效目标,做“实”绩效监控,做“深”绩效评价,做“精”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基础,健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推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四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坚持“谁采购、谁尽责、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新型采购人制度。围绕“物有所值”采购目标,提升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专家的专业化水平。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建设,优化和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各位代表,新任务开启新征程,新使命需要新担当。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职能作用、完成好使命任务,大力弘扬建党精神,真抓实干、锐意进取,确保完成2022年预算任务,奋力开创全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霍州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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