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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本级预算11月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

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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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财政局局长  李新平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霍州市2023年本级预算经霍州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后,因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等因素影响,使2023年预算财力发生变动。受市政府委托,现在我就202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向本次会议作出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变动情况

(一)一般转移支付影响财力变动情况

2023年一般转移支付增加3158万元,其中:结算补助增加917万元,固定数额补助增加334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增加4614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增加112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清算2022年新出台留抵政策-236万元,2022年增值税留抵退税调库结算-280万元,2022年增值税留抵退税结算-2303万元。

(二)专项转移支付影响财力变动情况

2023年专项转移支付由7月份调整预算的4339万元调整到24124万元,增加19785万元。

(三)一般债务转贷影响财力变动情况

2023年一般债务转贷收入新增32万元,增加财力32万元。

(四)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影响财力变动情况

2023年7月份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800万元,现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到9800万元,增加3000万元。

以上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财力315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财力19785万元、一般债务转贷增加财力3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财力3000万元,使本级财力在7月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239819万元基础上增加财力25975万元,2023年调整后的总财力为26579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变动情况

本级预算支出由于目前财力比7月份调整预算财力增加25975万元,对增加的财力做如下安排:

(一)对专项转移支付增加19785万元,按下达转移支付项目内容及使用要求安排资金。(按照《预算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此项不属于预算调整,但应当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情况)

(二)对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的收入增加3158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中有专项用途收入的5741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清算2022年新出台留抵政策-236万元),按照中央、省、市下达转移支付项目内容及使用要求安排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其他结算补助-2583万元。

(三)对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3000万元,按照中央宏观调控总体要求,省、市安排的重点工作项目及个人增资政策,拟调整预算安排如下:

1、增值税留抵退税清算2022年新出台留抵政策扣除236万元;

2、2022年增值税留抵退税调库结算扣除280万元;

3、2022年增值税留抵退税结算扣除2303万元;

4、补充部分社保缺口181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变动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7647万元,相应政府性基金支出增加7647万元。其中:本级收入减少6926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692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273万元,按文件规定专项用途使用;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增加14300万元,按照省、市财政对新增债券使用的要求安排资金(政府债务举借及分配方案作详细说明)。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44002万元,支出预算为44002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变动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上级补助收入增加440万元,相应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增加440万元,按文件规定专项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调整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1768万元,支出为11768万元。

五、2023年政府债务举借及分配方案

截至目前,我市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49446万元,上级下达我市债务限额为149446万元,我市债务余额未超限额,政府债务率为51.72%,比债务风险警戒线120%低68.28个百分点。2023年我市新增债券25332万元,其中:专项债券25300万元,一般债券32万元。专项债券为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举借,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偿还,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根据省、市财政对新增债券使用的要求,结合我市重点项目情况,对专项债券25300万元安排用于:人民医院(新医院)建设项目14100万元、人民医院(新医院)设备设施项目4600万元、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3000万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2600万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基础建设项目1000万元。

六、动支预备费情况

2023年年初安排预备费2500万元,安排动支250万元。分别为:当年我市辖区内341国道重型罐式半挂车发生侧翻泄露事故3万元;段庄村“5.1”坠井事件抢险救援9万元;汛期防汛救援物资装备采购27万元;治理阴底河段污水管道泄露49万元;留置区霍州分区维修30万元;经开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132万元。

七、本级预算调整依据

为科学、合理使用好市本级新增财力,把好钢用在刀刃上,在安排支出项目时,主要依据有三条:一是按照中央、省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项目内容及使用要求安排财政资金;二是按照省财政厅对债券资金的使用要求安排债券资金;三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债务化解任务、疫情防控、环境保护、乡村振兴、城市建设、民生保障等重大事项的资金需求安排财政资金,实现保建设、保重点、保民生、防风险的战略目标。

八、完成全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为圆满完成2023年财政预算任务,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改善民生。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集中财力办大事,全力保障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污染防治、民生事业等重点支出。

(二)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格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积极稳妥推进存量债务化解工作,继续加大预算安排力度,保障偿债资金来源,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期目标任务,为霍州市经济建设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是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请予审议。

附件:霍州市2023年预算11月调整方案(草案)定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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