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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霍州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霍州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常态化做好全市秸秆禁烧工作,有效解决因秸秆露天焚烧引起的大气污染问题,确保我市环境质量稳定向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霍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霍政发〔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秸秆禁烧、综合利用与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按照“党政同责、各负其责、疏堵结合、源头管控”的原则,采取常态化管理和集中攻坚相结合的模式,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持续深化和巩固秸秆禁烧工作成果,坚持全域防控与重点督导相结合,全面提升秸秆禁烧工作水平,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二、工作目标
将农作物秸秆(含垃圾、落叶、杂草)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列入乡镇(街道)常态化工作,职能部门加强执法和综合督查。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源头管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职责,严格监管,加强宣传,强化联动,实现全域、全年、全面禁烧,确保不因露天焚烧秸秆等引起环境污染,全市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工作举措
(一)压实责任主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责任体系,各乡镇(街道)是秸秆禁烧的责任主体,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是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一把手”要亲自研究部署,认真谋划,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全力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二)细化职责分工。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能,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职责。市委宣传部负责秸秆禁烧政策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全市秸秆禁烧统筹调度工作,组织抽调市直各部门人员,做好日常暗访巡查工作;市教体局负责全市中小学秸秆禁烧的宣传工作;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因露天焚烧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和拒绝、妨碍、阻扰禁烧监督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市林业局负责禁止林地烧荒及焚烧林业垃圾的管理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离田工作,开展秸秆收储体系建设,配合开展秸秆禁烧暗访工作;市水利局负责禁止河渠塘荒滩烧荒的管理工作;市应急局负责牵头调查因焚烧秸秆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市消防救援大队参与因秸秆引发的火灾事故救援工作;市气象局负责及时发布天气预警信息。
(三)强化禁烧管控。建立健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巡查监管体系,实行市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包村(社区),村(社区)包户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包保责任,确保每个田块禁烧责任包干到人。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织密秸秆禁烧“人防”网络。充分借力科技,切实发挥走航车、无人机等“技防”功能,安排专人盯守,及时发现、交办、处置,提高禁烧工作效能。
(四)加强综合利用。进一步推进秸秆饲料养畜、能源化利用、科学还田沃土,拓展秸秆基料原料化途径,优化秸秆综合利用结构。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重点支持秸秆收、储、运、销、用市场主体,提高秸秆离田效能。积极推广“秸-饲-肥”、“秸-沼-肥”、“秸-菌-肥”等循环利用技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相结合,探索秸秆换肥、秸秆还田等生态低碳新模式,不断拓宽秸秆利用途径。
(五)突出监管重点。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秸秆堆场、高速和国省道沿线等重点区域禁烧监管,建立突发应急队伍,配备灭火器、洒水车等应急设备,设立监控点、流动哨,提升应急响应能力,严格落实防护隔离带、灭火应急等措施。加大雨前、傍晚、夜间等重点时段的禁烧监管,开展不间断暗访巡查。着重解决重点人群和种植大户收种和秸秆堆放问题,实行重点帮扶、重点监管、重点防控。
(六)强化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进行秸秆禁烧法规政策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开有效解决秸秆处置政策措施。提高“村村通”广播和流动宣传车巡逻宣传频次,同时防止噪声污染。加大对焚烧秸秆区域和行为的曝光力度,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焚烧秸秆、随意倾倒秸秆的危害,营造全民全域全年禁止焚烧秸秆有利氛围。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参与,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市长热线12345等举报焚烧秸秆行为和各级巡查人员玩忽职守、履职不力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霍州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及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投入,发扬成绩,不断创新,抓住工作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落实工作责任,坚持现场督导,确保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执法力度。各乡镇(街道)及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现场执法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焚烧秸秆和其他生物质的,要做到“当天立案、当天送到派出所训诫、当天负面曝光、当天处理火点黑斑”四个“当天”制度,确保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考核问责。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及各相关单位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重视不够、行动不力的乡镇(街道)和部门,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发生秸秆焚烧现象的,对相关责任人严格按照《临汾市大气污染整治攻坚量化问责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
霍州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文杰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闫 昭 市政府办副主任
王将科 市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及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将科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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