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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霍州市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 知

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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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霍州市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23

(此件公开发布)


霍州市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动我市夜间经济发展,丰富城市产业结构和消费供给,促进消费升级,激发城市活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元化、便利化的消费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临汾市促进消费升级的决策部署,以延长夜间营业时间、打造夜间经济集聚区、举办夜间消费活动、丰富夜间消费业态、提升夜间公共服务为主要抓手,培育“食、游、购、娱、健、宿”等多元夜间消费市场,点亮“夜间经济”,激发夜间消费潜力,努力培育一批规范集中、环境优雅、品质高尚的夜经济载体平台,不断提高夜经济规模化、常态化、大众化水平,营造高品质夜间营商消费环境,加快形成与现代城市相匹配的夜间经济体系,促进夜间经济蓬勃发展

二、工作原则

1.政府运作,统一协调。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协调、规划指导及政策扶持作用,在开发建设中的调节作用,以及企业的经营主体作用,形成各方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2.突出特色,错位经营。结合地域和行业特点,统筹规划、科学布局,既注重历史传统特色,又突出时代发展创新,避免简单复制,加快形成多种业态并举、各具特色、融合发展的格局。

3.注重品质,规范发展。集中力量抓精品、建示范,立足本地生活服务,着眼外来商务商旅,构建形式多元、档次各异、舒适宜居宜商的夜间消费和服务氛围,建立规范管理和服务保障有机结合的夜间经济管理保障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培育餐饮街区夜间经济集聚区。提升新建南路、州里街灯光展示停车泊位等配套设施,推动夜间经济实现从传统的餐饮,增加购物、休闲、阅读、美容、运动等多元化夜间经济内容,重点培育新建南路餐饮街、州里文化美食街、大众夜市等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形成以美食名吃为主、融合休闲购物、文化体验、娱乐消费等消费场景的夜间经济集聚区,打造集美食风味、文化名牌、休闲娱乐等为一体的夜经济品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等单位及相关乡镇、街道办

(二)培育文体服务夜间经济集聚区。依托中镇广场、全民健身中心、北山公园等城市设施,大力发展文艺活动、夜间健身、特色餐饮、文化创意等夜经济形态。鼓励个人、企业引进多元化夜间文娱业态项目。推出北山、清雅园“夜游”体验活动,邀请优秀个人、企业、培训机构在公园内设置茶艺表演、古乐器表演、民俗表演等新一代沉浸式体验型文化消费内容,打造“越夜越美丽”品牌吸引力。鼓励全民健身中心实施分时段错价收费,开展夜间健身及体育竞技活动,形成文体服务型特色夜间经济集聚区。(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卫体局等单位及相关乡镇、街道办

(三)培育霍东大道夜间经济集聚区。依托开元小区、霍东大道转盘、阳光首府商、橡苑小区商和开发区工业园、智创园等环境资源,在霍东大道、纬三路、经十路、纬五路等道路优化布局,打造夜间消费集聚区。鼓励个人创业者引进餐饮、休闲娱乐等项目,规范零散商铺和流动摊贩,划定功能分区,规范经营行为,为群众提供消费场所,繁荣城市东区经济业态。(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等单位及相关乡镇、街道办

(四)培育文旅景区夜间经济集聚区。围绕鼓楼、祝圣寺、霍州署、观音庙、娲皇庙等文化旅游场所,进一步提升品质、举办夜间文化演出,打造美食名吃、体验娱乐、文化休闲等消费场景,培育丰富多元、特色各异的商业零售和旅游消费特色夜市。(责任单位:市文旅局等单位及相关乡镇、街道办

(五)培育休闲购物型夜间经济集聚区。鼓励引导地下商业街、万通时光里商城、香江城商城、华怡商城等大型购物中心、商场延长营业时间,举办“夜间购物节”,开展促销让利活动。鼓励发展24小时不打烊的餐饮店、便利店、娱乐场所,探索夜间店铺营业精细化管理模式。支持引导丰裕昇超市、家家利超市等大型超市设置我市名特优产品专柜,陈列展销我市特优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等单位及相关乡镇、街道办

四、支持措施

(一)合理规划提升品质。把推进夜间经济发展工作列入市政建设规划和靓城提质行动重点工作中,与城市环境整治工作和美化亮化工程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全面提高市夜间经济运营的环境水平。在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市政环卫等相关规定,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秩序、不污染环境等前提下,经有关部门审批许可,视情况划定夜间经济经营范围,晚20至24时放宽相关摆卖管制,商户可在指定范围内开展商业经营和推广活动。(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交警大队等相关单位

(二)疏导交通保障出行。进一步强化夜间交通秩序管制和疏导,逐步优化夜间公共交通路线设置,适当延长公共交通夜间经营时间,严厉打击和取缔黑车,规范出租车管理。要结合道路交通实际,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夜间临时停车、临时取消道路隔离等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市交警大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等相关单位

(三)强化管理规范经营。充分考虑夜间经济特点,完善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排放、餐饮油烟处理、垃圾分类处理等配套设施,完善食品安全、治安、消防等配套管理措施和服务功能,加强对夜间经济特别是人口密集区、特定消费场所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治安等方面进行严格监督检查,为夜间经济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同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管理,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国网霍州市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全市夜间经济发展工作,着力解决推动夜间经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经研究,决定成立霍州市促进夜间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协调指导夜间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对发展夜间经济形成共识,结合部门职能,主动出台支持夜间经济健康发展的举措,扶持夜间经济主体发展壮大。相关乡镇街道办)要结合辖区实际,做好辖区夜间经济项目建设、运营服务,指导夜间经济消费街区建立专属管理机构,聘请专业团队开展运营,促进夜间经济健康发展。

)强化政策支持。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降低夜间经济街区经营主体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借鉴先进城市经验,研究制定促进夜间经济发展配套政策措施,积极扶持夜间经济发展。加强对夜间经济经营者的技能培训,从政策上给予扶持,鼓励就业和创业。规范夜间经济收费管理行为,降低夜间经营成本。鼓励餐饮娱乐、文化娱乐、教育健身等夜间市场主体开展延时服务活动,形成全社会支持夜间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强化督导考核。将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列入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加强监督考核。有关部门要制定落实促进夜间经济发展配套政策措施,市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评监督工作,建立项目推进调度、考核、通报、问责机制,确保任务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到位,形成全市推动夜间发展强大合力。

(四)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公共电子屏等媒体平台和宣传手,加大夜间经济发展工作宣传力度,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夜间消费资讯服务,不断培育壮大夜间消费群体和经营主体,营造夜间经济繁荣与发展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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