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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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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中,山西宅急送快递有限公司霍州分公司等68户各类企业(名单附后)涉嫌开业后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并于 2023年9月8日立案调查。

经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对山西宅急送快递有限公司霍州分公司等68户各类企业登记住所在的镇(乡)、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实地走访核实以及向税务机关调取纳税证明等方式,证实上述68户各类企业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且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连续两年以上未年报企业查询表及未年报年度照片、发布的公告、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等证据证实。

上述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采取直接、委托、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听证告知书》,2023年11月20日,我局通过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听证公告》进行了公告送达,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并可以要求举行听证。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

鉴于当事人在登记机关多次提醒、督促其履行相关义务后,仍不履行相关义务,仍未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或办理注销手续,至案发之日开业后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件情节严重。根据《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有关规定,应予以从重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本局决定吊销当事人山西宅急送快递有限公司霍州分公司等68户各类企业的营业执照。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并在清算结束后依法申请注销登记。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霍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依法于六个月内向洪洞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霍州市2023年吊销名单68户.xlsx


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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