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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临汾市低保、特困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改革要求,10月上旬,霍州市社会救助中心主任郭艳丽带队深入12个乡镇(街道),对乡镇(街道)权限下放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指导。
调研中主要采取座谈交流和资料查阅的方式。调研发现以下问题:一是部分乡镇(街道)民政工作经办人员配备不足;二是便民服务中心反映没有公章,低保、特困审核工作的必备要件缺失,没有公章签署的材料不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三是个别基层工作者对兜底保障政策与乡村振兴衔接的理念不太清,硬性捆绑,从而制约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纳尽纳”。
下一步,霍州市社会救助中心将通过“制度+培训”两手抓,保障权限下放工作稳妥推进。一是建立健全立体式、全方位监督制度,成立核查小组,对新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对象以30%的比例进行入户调查,对经办人和村(居)委会近亲属申请低保及特困人员供养或申请过程中接到过投诉举报的全部进行入户核查,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组织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对乡镇低保、特困供养审核确认工作进行严格监管;二是定期开展权限下放业务培训指导,每月组织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经办人员进行理论知识学习并派业务骨干实地指导,帮助基层工作人员更好地理解和贯彻社会救助政策。做到事前培训、事中指导、事后监管,杜绝“一放了之”,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发生,切实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民生工作落到实处,稳妥有序开展低保、特困救助确认工作,促进社会救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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