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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兜底救助类政策

2023-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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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补贴领取范围及金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是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所有持证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是所有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持证的重度残疾人。2021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按全省2020年度农村平均低保标准确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66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89元/人/月。

2.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自2021年1月1日起,我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按照上一年度全省农村平均低保标准的15%和20%确定,所需资金省财政负担50%,市县财政负担50%。

政策依据:《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晋政发〔2016〕5号);《关于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晋民发〔2020〕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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