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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解读

202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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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城市公共交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和重大民生工程。要充分认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作为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工程,采取切实可行的扶持措施,确保城市公共交通用地优先、投资优先、政策支持优先、道路通行优先和信号优先,加快构建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营造有利于城市公共交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社会氛围,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公共交通服务。

二、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制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晋政办发〔2012〕23号)及《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4〕13号)

四、主要内容

(一)科学编制城市公共交通规划

(二)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三)全面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和智能化管理水平

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的车辆,力争用3-5年左右时间,实现城市公交车辆清洁化。严格按照《山西省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DB14/T599-2011)的要求,积极开展质量信誉考核和行业文明创建活动。

(四)不断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五)推进城乡公共客运一体化

(六)加大公共交通财政保障力度

(七)建立规范的城市公共交通补贴补偿机制

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承担社会福利(包括60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免费乘车,中小学生优惠乘车等)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增加的支出,定期足额给予专项经济补偿。

(八)制定科学的城市公共交通票制和票价

(九)加强城市公共交通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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