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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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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

(二)负责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配合相关部门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补助资金;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以及房地产交易等相关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房屋征收等工作;指导物业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城市建设工作;负责城建重点工程的实施;负责市政府投资、融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项目)人民防空审查、抗震设防、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及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公厕等设施建设、运营及管理。

(五)指导全市建筑市场管理工作,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建筑材料、设备及制品的检测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全市建设行业工程保险担保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项目备案和管理工作;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建筑节能政策、法律法规及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推进全市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指导建设行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指导全市墙体材料革新与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工作。

(八)负责全市建筑业、房地产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等企业资质初审(或审批)和监督管理以及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

(九)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水、燃气、供暖、路灯及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节水等公用事业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开挖占用城市道路等公用设施的审批工作;负责做好城市防汛相关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处理厂、建筑垃圾处理厂、城市公厕建设工作;负责中镇广场、霍州东站广场、生活垃圾处理厂的运行维护及日常监管工作。

(十)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拟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的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责。拟定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人民防空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行政执法,依法审批相关事项。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建设、维护和技术管理,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功能进行监督和管理。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建设战时人口疏散基地;负责人防工程异地建设;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防空防灾演练。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通信警报建设;组织发放防空防灾警报,落实警报试鸣制度。负责开发利用和管理已建人民防空工程。负责管理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对已建人民防空工程设施进行开发利用和管理。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人民防空理论和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利用人民防空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

管理和使用人民防空经费和人民防空国有资产,依法征缴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战时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组织人民开展城市防空袭的相关工作,消除空袭后果。 

拟定本市人民防空质量监督工作的实施细则。负责本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本市重大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问题的争议。检查受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人民防空构配件厂的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

(十二)负责本局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军分区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将原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更名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市政府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人防职责,市公安局的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市地震局承担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职能等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原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承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职责划转市城市管理局;将原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承担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划转市自然资源局;将原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承担的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责划转市林业局。

二、机构设置

股室10个,分别为:办公室、党建办、计划统计股、政策法规股、住房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建筑市场监管股、建设工程抗震消防监管股、人防股等。

下属企事业单位26个,分别为:公用事业中心、房产服务中心、收费核算中心、项目中心、档案馆、12319城建热线办、高铁广场办、中镇文化广场服务站、建设工程质量服务站、建设工程安全服务站、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服务站、城市房屋产权登记发证服务站、城市房屋拆迁服务站、物业服务中心、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交易所、房管所、城市节约用水服务站、城市路灯服务所、辛置办事处、白龙办事处、退沙办事处、大张办事处、生活垃圾处理厂、供热中心、自来水公司等。

三、办公地址

霍州市政府大厦七层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五、联系方式

0357-12319、0357-5811229

六、负责人姓名

尚海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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