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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 文化和旅游局

20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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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文物、广电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关于文化、旅游、文物、广电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文化、旅游、文物、广电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文化、旅游、文物、广电政策措施,起草文化、旅游、文物、广电地方性法规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广电事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业与相关领域的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文物、广电领域等体制机制改革。指导协调全市基层文化、旅游、文物、广电工作。

(三)指导全市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市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提高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效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助推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建立健全全市智慧旅游、旅游集散、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服务平台体系,推动旅游服务便利化。

(六)拟订全市艺术教育、文化、文物、广电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文化、旅游、广电科技创新和文物保护科技发展,推动文化、旅游、文物、广电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管理全市艺术教育、文化科技研究工作,指导艺术教育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旅游业的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

(七)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文物旅游资源普査、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发展。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负责对旅游景区、景点质量等级评定和公告。负责假日旅游、特种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业发展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培育文化和旅游新产品、新业态,组织构建旅游产业体系。对工艺美术进行行业管理。

(九)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和文物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旅游和文物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文物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文物市场,依法管理文物流通。强化对全市文化、旅游、文物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综合监管,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旅游案件联合査办、旅游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管机制,引导全社会文明旅游。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文化、旅游、文物、广电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综合协

调、监督管理文化、旅游、文物、广电行业安全,指导应急救援工作。管理公民出国(境)旅游、边境旅游。

(十)负责文化、文物、旅游和广电领域的行政审批及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文物进出境有关许可工作。负责对文化类、旅游类、文物类、广电类社团组织进行登记前审查、核准和日常管理、监督。指导文化、旅游、文物、广电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文化、旅游、文物、广电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査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旅游、文物及广电等市场的违法行为,协调配合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旅游、文物、广电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政策,指导、管理文化、旅游、文物、广电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文化、旅游、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霍州文化走出去。

(十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旅游、文物、广电行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实施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等级制度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

(十四)负责世界文化遗产的推荐申报、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承担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和国家及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推荐申报和相关保护管理的监督工作;推荐、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及临汾市级、霍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承担我市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认定工作。

(十五)管理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和考古有关项目的审核、申报、审批和相关资质、资格的审核、申报工作。

(十六)指导我市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全市各类博物馆有关审核、申报、审批工作和相关资质、资格的审核、申报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审核重点博物馆陈列设计方案。负责馆际间藏品交换、调拨和借展工作。指导珍贵文物的抢救和征集。

(十七)承担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市文化和旅游局要加强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文物、广电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相关机构配合联动,优化协同高效。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发挥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

二、机构设置

机关内设10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股,公共服务股,资源开发和行政审批股,综合发改股,文物管理股,广电股,科技股,艺术股,安全督查股。下辖三个事业单位,分别为:文物旅游中心、文化馆、文化综合行政执法队。两个企业单位,分别为:影剧院服务有限公司和演艺有限责任公司。

三、办公地址

霍州市开元街文化活动中心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 14:30—18:00

五、联系方式 

0357--5682928

六、负责人姓名

马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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