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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 商务局

20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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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临汾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起草我市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措施和实施办法;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定全市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措施和方案;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定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临汾市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负责与防扩散相关的工作。

(八)牵头拟定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贯彻执行国别(地区)外经贸政策以及多边、双边经济合作政策,协助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管理同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牵头承担我市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谈判和贸易政策审议、争端解决、通报咨询等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

(十)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与涉及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一)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定对外经济合作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项目等;拟定我市人员出境就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定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我市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地方金融类企业除外)。

(十二)负责我市对外援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管理具有政策对外援助性质资金的使用;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三)贯彻执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和台湾地区授权机构进行经贸磋商并签署有关文件,负责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商贸联络机制工作,组织实施对台直接通商工作,处理多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

(十四)负责全市驻境外商务机构的队伍建设、人员选派和管理工作;联系国际多边经贸组织驻霍州机构和外国驻霍州官方商务机构。

(十五)参与拟定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拟定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则;建立完善我市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

(十六)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牵头拟定市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提出重大体制改革创新的政策建议;研究拟订开发区整合、改制、设立、升级、扩区和考核等各项重要管理制度;具体指导推动市开发区整合改制扩区调规和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工作;组织对市开发区建设和发展情况的年度综合考核;综合协调和指导经济开发区和特殊经济贸易区域招商引资、信息咨询、业务培训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省、临汾市有关对外开放、促进外来投资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发展战略,负责拟定全市招商引资的相关政策和产业规划,全方位推进招商引资、对外合作和投资促进工作。

(十八)编制全市促进外来投资年度计划,拟定和分解全市招商引资任务;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对外合作、促进外来投资工作的统计、监测、督查、考核、信息发布和政策宣介工作,提出促进外来投资工作的奖励建议。

(十九)负责全市重点投资领域招商项目的征集、策划、包装、推介和签约工作;负责市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开工、建设、投产的全程跟踪、服务和督导,协调解决属于市级层面事权的问题;协调、指导投资商投诉受理工作,受理投资商投诉事项。

(二十)组织开展对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发展战略的研究,分析对霍州经济发展的影响及潜在投资者的发展规划、投资方向;分析研判区域经济发展和区域合作趋势,收集、分析、研究国内外区域经济发展与合作动态,提出招商引资、区域合作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建议。

(二十一)负责组织全市重大招商引资、投资促进活动及投资洽谈会、博览会、研讨会等活动;负责组织参加国际国内及省、临汾市举办的大型投资洽谈会、博览会、研讨会等活动;推进以“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和参加投资洽谈相关活动。

(二十二)承办国(境)内外政府和企业经贸代表团及国内外投资客商来霍考察访问,以及我市政府和企业经贸代表团赴国(境)内外考察访问的组织联络、对接洽谈工作。

(二十三)负责推进落实以霍州市政府名义与各市(区)政府、高等院校、企业等之间签署的相关合作协议和备忘录,以及与境外有关组织或机构签署的经贸合作协议和备忘录;负责区域经济合作的推进落实。

(二十四)负责与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中介机构、商(协)会、山西省、临汾市及霍州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和国际组织等的联系交流和合作;负责组建和管理霍州市驻国内外的各类促进外来投资服务机构;联系服务省外驻霍及我市驻外商(协)会工作。

(二十五)负责搭建网络化促进投资平台,做好霍州市促进外来投资门户网站和全省招商引资电子督办系统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库、专家库、顾问团的建设和管理。

(二十六)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核准、审核申报我市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等事项;依法审报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全市外商投资统计工作。

(二十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6个职能股室,即:办公室、对外贸易和促进外来投资股、商贸服务管理股、市场管理股、执法监督股和行政审批股。

下设正科级事业单位市促进外来投资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省、临汾市以及霍州市关于商务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全市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商贸流通业、市场监测、招商引资等工作。

三、办公地址

霍州市鼓楼北街35号

四、办公时间

周一到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8:00

五、联系方式

0357-5622528

六、负责人姓名

陈菊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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