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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司法局 关于梳理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检查 主体资格的通知

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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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举措的通知》(晋政办发〔2025〕9号)中“明确行政检查主体”和“严格行政检查主体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梳理范围

市法定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组织和受委托的组织。

、梳理内容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对照最新“三定”方案,全面梳理本部门(含部门管理的行政执法主体,下同)基本信息、性质、执法主体类别、执法依据和执法职权类型等情况,重点梳理本部门是否具有行政执法权,特别是行政检查权;行使的行政执法权,特别是行政检查权是否具有法定依据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现行有效;委托执法的,是否具有法律、法规、规章的委托依据,委托手续是否完备,委托权限是否清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梳理完成后,请填写《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检查主体资格基本信息》(附件2),形成《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检查主体情况报告》(附件3,报主要负责人审定并加盖公章5月26日前司法局法治调研督查与行政执法监督股“三定”方案涉密的,请报送脱密后的内容。无法提供“三定”方案的,请在报告中说明。部门管理的行政执法主体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资格梳理与公布工作,相关资料报司法备案。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检查主体资格梳理工作,是保障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履职的基础,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以本次工作为契机,严格梳理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依据,为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奠定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要求,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确保按时完成梳理任务

(三)严格审查把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是本次梳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对填报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负责,要严格审查标准,按要求梳理、审查、填报相关信息材料,确保各项信息数据准确无误按时完成梳理任务。

  件:  1.填报说明

2.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检查主体资格基本信息

3.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检查主体情况报告

联系人:吕若洋5600005

  hzsxzzfjd@163.com

霍州市司法局

2025年4月14日

附件1

填报说明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中,“明确行政检查主体,严禁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实施行政检查”相关规定,附件2中未勾选行政检查职能并提供行政检查依据的,视为无此项职能,将不列入行政检查主体名单,后续不得开展行政检查工作。请仔细梳理本部门主要执法依据,认真填报。

2.主要执法依据是指法律、法规、规章,请在附件2“主要执法依据”一栏中逐项列明行政检查依据,例:XX法》第X条第X款+具体内容,其他执法依据:例:《XX法》第X条第X款+具体内容不得仅提供法律名称。不得填报宪法、组织法、规范性文件等作为行政执法依据。附件2填报内容不得空项,如某一项暂无内容,请填“无”或其他表意文字。

3.附件3中“三定”方案只提供涉及行政执法职能的条款。

4.委托执法组织应在附件3中列明委托依据、事项、权限及委托书情况。委托依据不得只填写行政处罚法相关条款,要列出规定了委托事项的具体法律、法规、规章条款。无委托组织的请在“受委托组织名称”一栏注明“无”。

附件2

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检查主体资格基本信息

单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执法机关

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办公地址


成立时间


执法机关

性质

□法定行政执法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执法职权

类型

行政检查    行政处罚     □行政许可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征用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是否

垂直管理

         中央垂直管理部门

         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

是否

委托执法

受委托组织名称:             委托协议是否报备:   

编制情况

行政编制人数


实有人数


执法人员持证情况

□省政府

□国家部委

□其他

事业编制人数


实有人数


主要执法

依据

行政检查依据:例:《XX法》第X条第X+具体内容

其他执法依据:例:《XX法》第X条第X+具体内容

执法机关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司法行政机关审查意见

                                                


附件3


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检查主体情况报告

司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部门“三定”方案,经梳理审查,本部门部门管理的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检查主体梳理情况如下:

梳理,现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共()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个,     (请填具有或不具有)行政检查职能,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个,     (请填具有或不具有)行政检查职能;依法受委托执法的组织()个,(请填具有或不具有)行政检查职能。

分别是:

(一)法定行政机关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三)依法受委托执法的组织

(四)其他事项

附:1.本部门“三定”方案

2.委托执法相关资料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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