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 行政执法专栏

霍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

2022-12-08
【字体:

全面贯彻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和《山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以及“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经清理确认,现将我市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通告如下:

一、法定行政机关

霍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霍州市教育科技局

霍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霍州市公安局

霍州市民政局

霍州市司法局

霍州市财政局

霍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霍州市自然资源局

霍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霍州市城市管理局

霍州市交通运输局

霍州市水

霍州市农业农村局

霍州市林业局

霍州市商务局

霍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霍州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霍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霍州市应急管理局

霍州市审计局

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霍州市统计局

霍州市医疗保障局

霍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霍州市信访局

霍州市能源局

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山西省霍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特此通告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07003720号  网站标识码:141082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660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